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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陆宗舆编著的易经证释(一)

来源: | 作者:heyixw1 | 发布时间: 2020-04-16 | 751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易傳至今,注說不一; 漢宋各異派,儒道不同宗,遂致議論紛歧,爭持齟齬,徒亂人意,何裨聖經?今茲講易,務求闡明微言,表章至道; 不執于宗派之習,不徒為同異之求; 即令漢宋諸儒有所卓見,能探經旨,不睽經義,仍可互相引證,期其貫通; 無問其人,祇徵于是,則于聖人講示之後,又可多得研究之助云爾
清朝陆宗舆编著的易经证释(一)
  易經証釋第一冊(修正版)


  例言


  一易自伏羲畫卦,亦文亦畫,本合圖畫文字為一,雖太極等圖,係後人傳出,源流自遠.,講易時,應並及各圖,以資參證。


  一易為聖人明天道以立極,立人道以制教.,本為明道而作,有關內脩性命功甚多,故講易應注意道功。


  一易既本天地之道為教,內中多闡神鬼之德,陰陽之情,習易者,必有敬信之誠,而講易時,應注重人神因果之理。


  一易明神道,為明性命之源,吉凶禍福,均屬易中固有之義.,凡人生窮達壽夭,皆有定數,不可妄干.,則習易者,必明行藏之所宜,得失之有定;故講易時,應注重吉凶悔吝之說,而求其毋悖于數也。


  一易者,包乎道德、性情、數象、各類而言者也,言文必顧義,言數必徵象,因名思義,因類辨物,因詞審情,不可偏執,故講易時,務求其貫通一切,而洞明聖人立教之旨。


  一易之言吉凶,重在數.,言數,重在象.,數見其氣,象別其類,以徵人事之所合,即以測天道之所宜,而見象必因著龜,明數必候氣運;天干地支,五運六氣,皆易所重;故講易時,應並及占筮之術,測驗之方。


  一易之為教,原以授民全生之道,推之成人成物,以至治國平天下,莫不貫通.,而原始要終為第一義,人之習易,亦當求其先後,不可好為素隱行怪之談.,故講易,雖不能如王弼之掃象,亦不可如費氏之徒以災異言也。


  一易道博大精深,無不包被.,內則脩己以一天人,外則成人以一道德,而本未一以貫之,即時中也;習易者既諳斯義,,必期實行,.務求行動咸宜,言思不悖.,而能有德以為世則,有道以為人師.,庶可使易教重明,聖道彌廣。


  一易之為教,始于古聖,闡于道宗,成于儒者;言既精微,旨尤玄妙;固賅各教之義,集諸派之大成;習易者當以聖人天下為公之心,一本有教無類之旨;不可自存門戶,有入主出奴之見,以自狹而聖人之教也。


  一易傳至今,注說不一;漢宋各異派,儒道不同宗,遂致議論紛歧,爭持齟齬,徒亂人意,何裨聖經?今茲講易,務求闡明微言,表章至道;不執于宗派之習,不徒為同異之求;即令漢宋諸儒有所卓見,能探經旨,不睽經義,仍可互相引證,期其貫通;無問其人,祇徵于是,則于聖人講示之後,又可多得研究之助云爾。


  以上各條,係為講易之前,必知之事.,以易經至不易明,必先知其研習之道,方不為歧途所誤.,略指大概,以告讀者,或亦極深研幾之一助焉。


  孚佑帝君序


  易道玄微,至于無名無形;易象廣博,包乎萬物萬事。蓋有天地以後.無物不在易中.,未有天地以前,一氣即為易體:故先後天之名,首著于易:天地鬼神之情,盡備于易;性命道德之言,皆詳于易:生死變化之數,均述于易。


  以言天地,則盡其神,以言人物,則概共逍。以言往,則溯諸無始,而立其極,以言來,則推至無盡,而明其化.,以脩,則道立而德成.,以行,則事理而物順。以其功言,則成王道之治,而無所為.,以其體言,則符仙佛之真,而大有得。以用于尋常,而不悖于情性:以致其遠大,而能底于中和;是為道德之宗,命數之本.,天人之所由一,事物之所由平,政治以成,制作以著.,君子小人各盡其德,聖愚賢否各適所成.,雖取捨萬殊,而底于一道:雖變化盡態,而歸于至中。


  蓋本諸天道之常,仿于大道之則.,宜于人物之情性,辨于幽明之感通.,故在天地間,生成者莫能外;從事物間,行止者莫能違。允宜為萬古之師,萬類所倚,以為教化,則包諸宗;以為文章,則造至極.,苟非至聖,孰能為之。


  故夫子備言其精,諸儒各贊其要.合五經以證其終始,勵眾善以徵其初成.,不可視為古書,同諸舊史.,不可作為文藝,比之詩詞;精益求精,必實行而後得.,博而反約,必貫通而有成.是以講演不厭其詳,研求尤須盡力.,珍聞而寶藏于心.,等諸拳拳之顏子.,集思而實行于事,毋負循循之尼山.,庶易道獲見重明,後生不迷古訓,則世運亦將成大治,萬國盡化于斯文矣!.是為序。


  序例


  復聖序例-----顏子


  易者,古聖人作也。傳于庖犧,紹述于神農軒轅,繼承于堯舜及夏后氏.,周文因而變化之,以成今傳之經。


  蓋庖犧時,因河圖、洛書之見也,而明察天地之象,概論人物之情.,上以窮生化之初,下以辨變易之軌;幽以探于神鬼,明以合于日月;遠以徵于四極,近以求于一心.,而後知天地生成,物類化育。


  情性本于道,氣質成于神.,有其用必有其本,有其後必有其先.,陰陽必循環以為行,水火必生制以為用.,物必有極,事必有中.,見諸外者,形質之消長,而變化以成.,存于中者,氣神之營運,而中極有立。


  道者,依體以用而不窮.,天者,依道以行而不息。是以有本則不失其序,有道則不盡于用.,以不二為德,則生生不已,以至中為體:則循環無端,皆順乎自然,適于至道。無為而無不為,無思而無不中,無慮而無不得。


  故明道之為道,則天地人物,莫外道以生成.,明天之為天,則生長盈虛,莫非氣所運用;明生之為生,則吉凶壽夭,不出數之進退.,明數之為數,則行藏出處,宜因時之推移。時者屬乎天,位者隸于地.,天地者,人物生存傷殺之宰.,時位者,事物消長代謝之機.,由天地以後言,則人物自天地出;由天地以前言,則天地自道成。所謂形上為道,形下為器:道器之間,一以貫之,是謂之易。故作易以明一切,凡先天後天人物,莫不歸于易。


  易者一也、中也、極也。無始而有始,無形而有形,無名而有名。易者,自有以溯無也,自無以推有也.,有無均齊于易,故易作而有無以名。天地既奠,日月山河,各有其紀;飛潛木石,各有其類;世代遞嬗,歲時遷移,各有其序;生長收藏,盈絀美惡,各有其名.,而一于不一,同于不同;各因所適所宜,以始以終.,其所維繫之道;往來之途,各因所合所制,以成以敗,皆統于易,以歸中極,而順于天道:故易立而萬類以定。


  天地之間,人為貴;人之生也,受天地之中氣.,而有性命;順造化之推移,而辨等名.,因生養老死之道,而有人事:因喜怒美惡之感,而有人情.,而有以適之、全之、利之、導之、以底于成德:而有以教之、誨之、鑒之、臨之、以盡其原始要終之道。是皆備于易,故易立而人道以全。


  夫聖人之于天道也,通于神明,見于隱微:于人道也,明于性情,備于教政.,于物之宜,事之利也,詳于本末,昭于變化:而後立易以告于天下,垂于有眾,使天下不迷所生化之道,不失其脩為之德.,不惑神鬼之靈,不悖性命之則.,而皆生成安樂,與物同壽,與天地同德,日月同明.,鬼神同其吉凶,氣運同其變化,而後聖人成物之道盡,成己之德宏;而天下無不被其德,悅其道.,此則聖人立易教民之功,可並天地覆載.,其明誠脩道之行,即同于治平政刑之施。


  故易之立也為教民.,而人之明易,為率聖人之教,以致于自明誠者也。天下人類,果皆率是教以立其誠,則易之道成矣。


  易者,有易之義,言將易天下也;有不易之義,言示其體不易,而後其用不盡也。有簡易之義,言推始於太一,而立本不二:以成其無息之德,達其用中之道也;知斯三義,而後明易,易豈易言乎哉!.


  孚佑帝君附注


  今先將講易之法說明,講時采用一善本為準.,五經各本,向多用朱本;唯易經,朱本有未善,不及後世來氏本.,不過來氏所演圖表過繁,祇宜參考,難為讀本。


  今奉夫子命,就來本,節取必要圖表,附列經文之前.,去其繁而存其精,以便初學.,因言易用圖表,前人均有傳圖,為講習之用;漢時儒者失之,乃傳于道家、及術數者流;儒人祇重文字訓詰,雖有所得,不以附經本,使圖表無傳,非易之不用圖表也。


  宋時以周邵之所習,得于道家,參于術數之書,經程朱審擇,加于經本之前,易于是有圖說;而不得其全,不明其用,仍無補于易。來氏復增演之,.以廣其旨,固較詳備矣.,而不明其統系,不知其用之主賓.,義之先後,猶難使習者一目了然;;今就所演,加以審正,為之講明,以見古人易教之全,而竟易道之用;庶于後世讀者有所裨益,至其錯誤或疑謬之處,隨時指正可也。


  又曰言易本天道,而習易則人事也.,言天道則重氣數,言人事則重象;以氣數言象,是天道.,以象言氣數,是人事。因氣數難知,象易見也;先有氣數而後生象,此天道之自然.,先明象而後明氣數,此人事之次序.,要皆本末之道也。


  如見天災時變,而知天意;即由象以知氣數,是由末達本者也。而象因氣數所生成,非有象而後氣數至,是由本及末之道也。故明本不必求末,而不及本者,必自末始。


  今之災變多矣。天之風雨旱潦不必論,即物之為變亦夥矣.,蛆出道上,雞生雙首;種種怪異,非象之見耶?至于蝗蝻之災,又其至明者,皆氣數所感化而然;欲明氣數,但求之象;即知天變之不已矣!.故災有天災,異有物異:而莫非氣數為之,而亦非人心召之.,人之變異尤多矣!


  怪產奇病,且不必數;即風尚之壞,情性之乖,或致逆倫悖理,鮮恥敗德,皆自人心之非成之。人心如斯,欲氣數之不變,得乎?此古人重天變,而必責于人事也。氣數雖自天定,而變為災福,則人所感召:人祇知天災之難堪,不知人心之難善;是重末忘本,如浮舟海中,欲其不動,何可得也。易者易也,以人易天,以天易數:皆有必至之勢,固然之理;精于易者,唯求易其不善為善,而可易其災害為福,是則聖人以易為教之本旨,端在此乎。


  孚佑帝君序例


  易經上下篇,文王所制.,其卦象本伏羲以來,所有卦辭爻象,參古易而加入新義,此今之經文也。繫辭上下傳、說卦傳、文言各類文章。則夫子搜集古聖所傳,各易所用,而與文王易有相發明者。序卦傳則夫子就文王之卦序,而說明其義趣也。雜卦象則。夫子參合各易,變通文王之序而推衍其變化也;故傳皆成于夫子。文王之經,夫子之傳,乃為今易之本;經文雖不盡作于文王,而文王總其成.,以卦序實文王所制也.,傳文雖不盡成于夫子,而夫子約其要,以刪訂十翼,實夫子之功也。此易經一書,雖曰自伏羲始,不過有其卦耳;雖曰歷神農、黃帝、唐、虞、夏、商、各易之變,不過間存其詞,見其義耳。故名之周易,實文王與夫子二聖之作。微文王,無周易;微夫子,周易之義不全.,以經文簡,而當時憂讒畏譏,有不能盡諸文章者;故曰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.,以此夫子必為補之.,補之不可雜于經,故列為傳。


  傳者,明有所傳也.,繫辭者,明其繫于經也.,凡繫、傳、文言之類,皆為周易不可少之文章。以周易之義,待文而後盡,若無之,則周易猶殘闕也.,而夫子十翼之功,不在文王下.,且文王未言者,亦得夫子為詳其略,而顯其微.,此足見夫子憲章之功矣。


  經文與傳之有同異者,則由傳采自他易,傳于先賢,有所授也.,或與傳文參差互出者,則由經文義有未盡,得于言外而為補述也。故傳文中上下繫傳。全為輔證經文不足者.,凡古人制作,取義必專,立旨必純.,故成一家言。有獨重之義與旨,而不雜他說.,即有摭拾者,亦其言與其義旨同.,雖言不同而實同,此不得視為合各家言,文王之易亦如是也。


  故所不錄者,唯宜補之于傳,而以繫傳名之.,明其義本經文應有,以未得列入,別立為傅而繫之于經云耳。故繫傳上下,含義最宏,取例最多.,凡以前各易,及涉于數象者,無不采錄;雖言近雜紀,義若旁搜,而皆本易中固有之理,與氣數必明之道.,如河圖、洛書、二氣五行、九宮甲子、五音六律、五運六氣、以及天文地理、日星軌度、歲時節候之類,凡屬于氣之所化,形之所生:數有推移,象有升沉者,皆易也,皆易象固有者也;故皆宜采之以證易,而見易之廣大神用。此繫傳所摭拾,非一家言,大之性道之功,小之術數之學.,明則日用起居之事,玄則神天幽渺之說皆詳載焉。苟讀經而不先讀之,則將不知易之用矣!


  繫傳者,由習易言,較經尤要;經限于體制,故辭約義簡.,傅則無所限也,而其辭贍,其義宏,上下古今鉅細顯隱,無不及也.,故其言易,有先天、有後天、有連歸、有本宮、有歲象、辟卦之類,其言數象也,有河圖、洛書、有太極兩儀、有天地生成數、有五運六氣、甲子歲會之圖。其為古聖所發明者,自伏羲卦象,變為文字,神農醫藥,黃帝歷數、及諸制作、文物器具、設立教政、開天下先者,無不可由傳中知之;雖為一經之傳,實儗于上世之史.,其義則由于中國文化,自易卦始.,易卦以前,雖有難稽.,其可考者,皆在易卦後也,皆仿諸卦象者也。


  故易卦實包天地,納古今而弗遺.,言人道者,必從之,以明為人之生.;言天道者,必因之,以明天地之建。故名曰易,既太易,亦太一也。為萬有之始,以上無所有也。故曰易,言自此而後變易,變易則無者為有,一者為眾矣.此易道至廣至高,而繫傳之辭以繁,義以博,職是故也。


  全易大旨及習易要例


  宣聖講義-------孔子


  易之為書。傳自上古。伏羲氏始畫八卦。初具規模。後之聖人。紹述推衍。制卦既備。列爻亦明。唐虞三代。各有演習。分為連山歸藏乾坤之易。文王重加纂序。宏以文章。變其占例。著為典則。周公紹之。詳陳論議。博采遺言。撰為至教。是今傳之易也。


  上古無文字。制作文物均極簡陋。伏羲覽河圖洛書而後制卦象。是則文字之所始也。雖當時類無文章。有如圖畫。實則象意之字。猶之鳥官氏之象形字也。字雖傳于鳥官。畫實創于伏羲。其象形之字。會意之文。多取義結繩。制于歷代。非創自鳥官也。以記載無史。傳說難詳。故莫能盡考所自作耳。


  而易之卦象。則傳之最久。固昭昭于人耳目。知為伏義之創制焉。其後聖人推其義。宏其用。以為制作之本。典型之由。故尤重之。蓋歷代文物。莫不祖述于易也。易之所作。既因圖書。傳之天然。有非人為。其推衍變化。皆天地自然之序。其運用本末。皆造化自在之則。固非人制之。乃人為明之耳。創之者然。述之者然。紹演變化者亦然。以其本末天道。終始運數。有定序。有極則。不得有所易也。故易者天道所自見。運數所由明。而備于人天相合之教者也。


  卦象之制。亦本氣數之盈虛而定。其多少變易。莫非天地自然之物所合者也。卦序之制。雖各易不同。亦本于氣運之往復進止。循環以成。莫非天地常變之道所孚者也。卦之有本末內外及生成消息之象。爻之有時位變化天地人鬼之象。易之有天地父母萬物萬事之類。占之有吉凶禍福因果感應之類。皆本于天地固有者也。卦序之有先後天之別。卦用之有主客體用之別。易之有門戶槖籥奇偶正反之名。占之有來去變異從違動靜之名。亦皆天道人道固然者也。


  蓋易者聖人睹天地之序。測日月之度。明人物之情。達神鬼之德。而推其始終本末生成變化之道。及夫人物事理所宜之類。明夫氣數消長。時地遷移?以合于人生。立為人道。而教民勿迷者也。易之為道至矣。


  天之所授。神之所明。聖人從而演之以告人耳。雖天地末有之前。尚在易中。況天地乎。雖天地難知之道。尚可推知。況人物乎。故易者其德顯。其道微。其用明。其體不可見。其大無外。其細無內。觀其象可盡其義。通其意可孚于神。雖立人道以始終。而歸于天道。雖驗氣數于既往。而極于末來。是以歷代聖人。莫不諄諄焉。論之以闡其精。廣之以達其神。分合之以窮其變化。微驗之以明其氣數。唯恐人之未能盡其義理。故象外詳其辭。經外者著其傳。輔以圖序。參以蓍龜。其先覺覺民之心。已可見矣。余于文周之遺。習之既久。卒通其義。不敢負先聖垂教之意。更集其說以筆之書。授于二三子。既承文周之作。道備言審。象當義充。足盡他易之旨。故于連山等略其說。而唯周易是傳焉。然讀斯易。亦可包舉他易。以其為言精。為義廣。讀其一。足盡其餘也。若有志者將更求之。亦易達連山歸藏之文矣。今當講周易之先。略述其大旨所闡。以資參究焉。


  講易較難于他經。非望文釋義者也。易之始作。既在上古。經歷代聖人敷文陳義。其間增滅已多。欲明作者之心。必略文而求象。然初習者舍文字外。恆不解象之真義。歷代聖人。亦以此故。始推衍其旨。詳述其文。而後卦有卦辭。爻有爻辭。彖象分詮。文言附釋。猶以為末盡。則更敷演其義。博采所聞。或繫詞。或說序。以成傳文。麗于經語。其所陳釋。亦非一人之言。蓋得之師傳。參諸他本。集合其說。序列成章。無非以易道精宏。神用莫極。變化無盡。推測維艱。且以三易有殊。取材致用。不一類。不同科。較彼量此相得必多。去短留長。歸奇于正。而辭有不備。文有難宣。或略于經則詳于傳。或重于卦則輕于爻。意有互參。用有聯及。則不獨象之宜重。文亦必詳。經之宜求。傳亦必讀。是習易者固當知也。


  古人初制象時本以會意。雖文不傳。而畫已具。當視所畫之象為最簡之文。厥後文字既建。言詞漸繁。于原象之下。引申其意。綴為文辭。則文字者既原象之廣義。當視其辭為漸明漸繁之象。不可分為二也。蓋象亦會意之文。文亦釋意之象。千古聖人。後先同揆。作雖異時。義無二致。故讀易者象辭並重。先熟其辭。知象之會意有定義也。後習其象知文之釋意有微旨也。二者通之。無所疑惑。則易道可見。聖人之心可明。而後用之不違。推之能化。神明之德天人之道。蓋莫不盡于象與辭焉。


  且易之為用。重在變化。以人之智慧。通天下之故。達神鬼之情。必于變化中得之。象之會意。以象一事一物一時一地者也。而通其變。則必合他象而通參之。辭者釋意以辨類。亦當合他卦爻之辭而通參之。故習易者象外求象。辭中索辭。如審物然。上下四旁內外形狀。必通知之。非據一面。而能盡其變化也。易之變化。亦有定序。則須合全易之象辭通參之。天道不變。雖雙仍不亂其序。故序者天下之定則也。而易之序則序卦傳為主。此讀易必及之。易卦之序有數種。其用不同。故所序異。而周易之序。則凡今天下所通行之則。莫不依以變化。後所得者。雖變不止此。尚有待于後聖。然今日之數。則無違于此。


  易之有體用者。亦由序卦之殊。如伏羲之序。異于文王。連山歸藏之易,異于周易。後人始有先後天之名。田先天不變。後天重在變。先天不用。後天重在用。由道言之。先天為主。後天為從。由人事言之。皆在後天。一至先天。無所為矣。故周易之用。為人道也。因時之宜。立道之極。而原始要終之事也。先天之易常靜。後天之易常動。而靜中有動。故先天必生後天。動中有靜。故後天不離先天。二者異途同歸。知其一則通其二。斯文王之聖智。乃能盡其變化。而建立周易之極。以全易之用也。


  夫伏羲之時。豈無所用哉。豈不盡其變化以適人事哉。何以必待文王而後明也。是蓋有故焉。上古之時。人事簡略。民習于道。上有所制。下則循之。既無所多需于變化。亦無所窮于用。且以文字未備。傳布難廣。作者心通其用。知者神會其變化。有其體已足矣。


  迨文字既成。文物漸備。迄乎三代。其用易已繁。其變化亦多。彼連山歸藏者。即述前人之口傳。會伏羲之本象。而以盡其變化。致其用。而後制之。文王之卦。正猶是也。上依伏羲之本卦。下采連歸之變例。沿其舊制益其新規。而後周易以成。周易既成。連歸可不復用。于是伏羲與文王二易。一體一用。一本卦。一變例。兩者著明。易道大備。吾故曰易之為易。成于歷代聖人。非一人所作也。伏羲啟之。諸聖紹之。以其本天地自然之序。故作者異而易不異。易序異而易道不異。文王之易固源于歸藏。歸藏源于連山。而莫不出自伏羲。伏羲雖僅傳其體。而用仍紹于周易。則二者合而易以全。更無分于伏羲文王。不過周易傳自文王。今遂名之為周易耳。讀者要當視為一易。不可以其傳述之人不同。而謂有二易也。


  夫易之有三者。非三易也。易之三變例也。既有三變。已備天地人之數。為用已足。雖有他變。終不出乎三者。文王之易。合三者而一之。故言卦之變與易之用。以周易為主。此吾贊易取文王序卦之由也。卦變雖從文王。本卦必溯伏羲。故說卦兼及二者次序。後人不明易之用有正變。不知伏羲文王之卦同異之義。不解連山歸藏不用之由。妝加揣測。不獨易道不明。既易之自出。亦不復曉。或摭拾殘編以爭執異辭。或采取他易以辨別圖序。皆失吾贊易原意者也。要知末有周易。則不得不采用連歸。既有周易。則從周已足。此吾有從周之歎也。


  夏商遺典。固不可考。連山歸藏之易。吾于杞宋猶及見之。初亦以為可取。及參之周易。始知二者已在其中矣。故從周易。易中諸辭。非盡文王之作。多沿二易之舊。今猶在也。而周易之精。不在辭之美備。而在序之精當。以能參天地二道。立人道之極。全變化之用。明始終之義。非如連歸所取義狹而立極有偏也。故合伏羲之旨。盡易之變化者。唯周易為宜。此文王之所以聖者歟。夫易之有異同。既可知矣。而習易之應從周易。又無疑矣。顯後人猶不達者。則以及門之士。末嘗將經傳詳為講釋。以明旨趣。二三子好事者。又竊取連歸之本。授于門人。迨漢之興。言易者遂有同異。雖非乖離不稽之說。究為門戶爭執之階。此則易道之不幸也。


  然以今傳之本。既無詳解之文。則他山之石。可以攻玉。取其所異以證其同。亦足以明周易之精美。而直探文王之心矣。易之言讖緯。誇占驗。及其以本宮生變為序。以納甲合歲為用者。其書雖殊。亦屬古人之遺。參而求之。尤足推廣周易之用。蓋雖近雜。亦非無益。是在讀者知以周易為宗。勿認客作主。則占驗之說。正可為修省之助。而生變之異。又可例易道之宏。其所益于易固自有在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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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宗聖講義


  易道至微,包義至廣.,仁者見仁,智者見智.,易固具仁智矣.而見者則依人而殊,非貫通之,誠不明易之為易。而聖人之教,不得全行于世。雖曰讀易無益也.,故必先明易之本義。


  夫「易」者:賅象數以明氣,辨時位以明用.,詳變化以明生,測順逆以明吉凶.,徵名類以明動靜,驗二五以明終始本末.,會天人以明性情道德,其含義無盡,致用不窮.,其稱名不一,取類至廣.,然有其始終焉。推事物之情,溯天地之道,以人立極,有其道也。故習易者有其例,不明其例,則莫知其旨.,而例者指象數也。


  象數者:圖畫文言之所示也,不先求于圖畫文言,則不明象數,不明象數,則不知易之本體,及其變化.,若拘拘于經文,兢兢于名類,此為文藝之事,而非以極深研幾也。如乾者,必先求其圖之所示,何以為:必先考其爻之所名,何以為九.必先溯其氣之所始,何以為陽.,必先察其道之所存,何以為天.皆必徵于象數而後知之,知之而後可言其德,可名其用,可數其變化,可質其所分合.,可因例而明其爻之所占,文之所釋;而後經文可得而釋也。此凡習易者,均當如此。


  夫子韋編三絕,所用心亦如此;決非徒誦其經,熟其訓詁,即足了事者;而講易之先,必自例始;例明而後通貫一切,庶無惑于經文之義;此為講易第一事。


  夫易自伏羲氏以後,象數卦儀,傳之既久,因其用不同,而取義有異;故有連山、歸藏、乾坤三易之分;實以一為三,非有他易也。連山首艮以明人道,夏代承用之.,歸藏首坤,以重地道,商承用之,乾坤首乾,以尊天道,周承用之。以所首不同,故取義各異.,正與夏正建寅,商正建丑,周正建子;其義一也。非歲序異,歲首異耳;故明人道者,以人為先;重地道者,以地為先.,尊天道者,以天為先.,實則易道備天地人,先後雖殊,場道不異,殊其用耳。


  周雖重天道,而兼二代之制.,故文王重演坎離之卦,以合三為一,而同于乾坤之易;乾坤之易,伏羲固已立制.,而坎離之易,則文王為之紹述者也;後人名之曰:「先天易」、「後天易」,其實一體一用耳。


  蓋乾坤易、明位者也;坎離易、用時者也;雖次序不同,而其為易也無異。以乾坤之易,不能外坎離,坎離之用,亦不能不本乾坤;二者相參,而後變化以大.,不獨二易以合用,即三易亦由是以同功.,此坎離之易,包括乎一切,而為天地既奠以後所不可少者,以其用之廣,而變化之神也;此習易者必先知之。知其一而求其二與三,則三二皆歸于一,以一概易,名符義當,誠哉聖人之心,足以通天地,並日月矣!.


  故文周之後,夫子必兢兢焉以祖述之,而為文以著其義;使伏農暨文周之業,永垂無盡,此則夫子贊易之微志也。夫易有數義焉,以其至易,本于太一也,故自無始至有始,推之無盡,無不可知,此一義也。


  以其不易也,立本于中,致用于極,中極不變,永執其中,其道乃久故能行變化而無息,主生成而不測;此一義也。


  以其變易也,順天地之消息,應氣數之盈虛,與時遷移,其道莫窮;故能握化之鈞,得循環之道;唯通以變。因適而宜;此一義也。


  易之為道,有本末始終,有體用內外.,包乎萬有,極乎無盡,推之無窮.,而無為無不為,此至誠之德,中和之功.,天人之所合,事物之所順;而明乎玄微,探乎繁嘖;至簡且易,至久且廣者也.,此易之名與義也。


  至易之為象,上日下月.,日月者,陰陽之所昭,而天地之道所見者也.,以天之道,由日而明.,地之道,由月以見,日月代行,天地不息.,此坎離代乾坤為主,而水火成陰陽之用.,此在體用既合,情性同見之時,而後知乎天地之道,曲成之妙者也.,故明易者,必先明坎離之易,由下溯上,由外及內,由人及天,皆必然之序,不可臘者也。


  且日者元陽之象,其體亦太極之象.故為、即、亦中字之形也;太極之體一,為萬有之母.,而易自太極始,日者生物之根,凡物不得日之光熱則不生,是日即生物之母.,勿者,古文物字.,上日下勿,示生生之象,亦明天下萬物自生之源.,其取意固精,而為文卻顯.,故知日月為易,則知天地以陰陽而神其變化.,亦即知乾坤之易,以坎離而明其功用也。


  知為易,則知天下萬物,莫不生于太一,育于元陽.,而易之為教,莫外于溯萬有之始終,推萬物之生成長育.,更由是以明天道人道之體用,及夫事物變化消息之數運也。


  故易辭雖簡,為義極宏,其道至深.,為言必備,苟欲洞明其故,則固不外求之象數與文辭也;而易之象數,則盡乎形氣之精.,易之文辭,則概乎義理之至.,不深研而通其趣,則必有所滯,不廣徵而匯其歸,則必有所失;此見仁見智之說,所由來也.,習易者可不勉哉!.


  夫易:明數者也.,而數本乎氣,氣本于陰陽,陰陽本于太極.,故太極為易之始。太極者,一也.,其初無名無形,由元氣之凝而為光:光生氣,氣成形,形成質.,故物之始生,必先有氣;斯氣也,流行天地之間,分合萬有之體,而不可見。


  見其形質焉,因氣之分合多少偏全,而形質不齊,故數不等而象不一,求其象而後知其數,明其數而後辨其氣.,氣有陰陽,數有奇偶,因分合而有四五,因偏全而有善惡;此氣之變化也。因生物之時地有多寡,因境遇之變遷而有大小;此數之消長也。因所受之殊,而形質有殊;因所合之異,而性情有別;此象之進退也。


  蓋氣自太極以下日分,分而仍合;故兩儀、四象、五行、皆以次名.,數自太一以下,亦漸散,而仍復聚,故天一地二、至天九地十、推而五十、六十四、百四十四、二百一十六、而萬一千五百二十之數以別,象自太極以下,由氣數之推移變化.,而諸物生成,名類日多.,反復日眾,以仍循環終始.,故八卦六爻之互相乘除,太陰少陽之互相推化.,以成萬物之形,類萬有之情,名萬事之制,而不可窮盡.,此皆順乎生化之序,,有不期然而然者。


  故總而言之:則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,分而言之,則太極以下,氣數與象,各以類別,不可勝紀.,以自上而下,則言之如此.,如自下溯上,則必就其已見者徵之.,此求象為第一步,因象者于外,存于現在.,耳之所聞,目之所見,手足之所執持者,固易為徵,徵其象:則得其數與氣,而後因其例,以辨其吉凶福禍;循其時地,以辨其道德性情.,而後行止有方,動定有則.,而用乃著,而道乃彰.,而後聖人立教之心可見矣!


  故習場莫先于象數,明象數莫先于例.易之明例,實習渴之下手處.,故講易必自例始,以其已知,求未知也。


  夫易自伏羲畫卦,分列陰陽以定其位,重為六爻以明其時;乾坤為體,易行其中.,乾坤成列,易立于中.,二者體用之分,時位之辨.,相錯以行,相交以變.,生生不已,變化無盡。故由八卦而成六十四,六爻而推至三百八十四.,皆本一氣循環,二五互用.,以成其象,以寓其數,以行其氣。


  故太極既立,自生兩儀;卦象既成,自生爻象;自然推衍者也。由乾坤定位之易,而見卦位之序;由坎離中立之易,而見卦氣之時行.,變化雖多,次序不亂,皆二五所生化.,順乎天地萬物之次,而相交合五生成者也。


  故欲知生化之跡,必列象而觀之,此圖畫為所必重也。故習易必先將易之圖象,觀察明晰.,如乾坤定位之圖等,一一列前;審其生化之序,及其推移之數,而後得其卦之由來.,此固為第一事也。


  述聖講述-----子思


  讀易須先明易例:以其敷辭有定,陳象不二.,必通其義,而後明其旨.,必抉其情,而後達其用。如乾,天也、父也、之例.,必先熟記之,則卦中有乾象,或通乾象;及其比偶反類之象者,皆有孚于乾之義,即有類于乾之情.,則其為象,必同于乾之物;如天也、父也、之類,此易示象之例,有不易者也。又如乾之卦辭;元享利貞,其六爻之辭各異,而皆有其物與事以象之.,則各卦中如有乾之辭,及其爻之辭,或比偶反類之辭,皆與乾通其義;必合對參之,以明其所指.,而後知其辭之用,此易辭之例,必通解者也。


  習易貴乎通,而用易在乎熟.,苟執而不通,習而多忘.,則何以窮天下之變,盡易道之蘊哉?蓋易者:以簡御繁,以顯探微者也.,因其為用至廣,言文難備;為道至大,事物同賅.,則不得不操其本,用其極.,以不二之道,成不測之功;以至易之文,成至神之用.,此所以僅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爻,而盡天下之事物與變化也。不先明此,則不能窺聖人制易之心,亦不能全易道之用.,則雖治易終無益也。故貴在能熟其辭而通其象。


  易之為用,有獨用者,有合用者.,有對偶者,有推移者;有反逆相成者,有正順相制者.,其類不一,其例至多;則可就其象驗之。如各卦各爻,均有獨用之例,而相合亦成其用。其對偶推移,順逆正反,則成其生克變化之用.,此當就其成例測之。


  蓋乾坤二卦,各獨立而為天地父母;合則如泰否,其用不同.,對偶推移,則如復姤遯臨之類;相生克以成變化,則如剝復損益既未濟之類.,皆有定例可尋者也。至其比例交錯,由此通彼,由上化下;則如咸恆之乾坤,益損之離坎.,各極其變而成其用,亦自成例;故必列象,觀其分合變化,驗其生克消息.,而後得其用焉。


  故易有乾坤中立之序圖,有坎離上下之序圖.,有其本宮變化之序,有依對偶推移之序.,無非為極其用也。必先于其同以求其異,于其異以證其同:而後知其變化由來,生克消息之例也.是以習易,非僅釋文義,諳象一變為坎坎離上下之序圖.,其原因如何?成用如何?而後知聖人易教之本旨,與吾人習易之何為。


  易之八卦為綱,其所生化五十六卦為目.,而乾坤二卦,又綱之綱,以各卦皆自是出.,即萬物生于五行,五行成于二氣也。由其數言,八卦者生成之數,五十六卦則相生相制之數也.,萬物雖眾,皆包于六十四卦,則一卦之分合變化,所賅者多矣!故必詳徵于爻,爻者本于乾坤之、即數之九六也.,無論何爻,不外、.,即言萬物萬事,不出九六之數與陰陽之氣也。


  由其合觀之,則變化無盡;由其分言之,不過天地所賦之一耳。故乾坤為天下之樞機,而、為天下之本氣;九六為天下之總數,實為生化之所始終者也。雖究其生化,有不可盡,而溯其本始,則不離于是.是即中庸所謂:天地之道不二,而生物不測也。故易者:示天地萬物終始者也。無論何物何事,莫不包于易中.,即溯無始,以迄天地之滅.,皆由易象盡之矣!


  如以六十四卦次第列之為圖,即足以示天地世界之終始.,即自乾坤以迄既未濟,其推移轉換,實一世界自然之序,而縮言之,即一人終始生化之例,其為變化者,則有方圓圖與歲序圖,及八宮之序,皆與經中次序相證,以互為用:因大數雖有定例,而變化甚多;必合各圖而後知其變例。如後人京氏之八宮,焦氏之歲序,與邵氏所傳于道家之方圓圖,皆易中自具之例.,為推其變化,以與經本次序相證者也。


  故大之足以盡宇宙之象,小之足以合歲時之紀.,即一人一地一時之事,亦由是足以占之.,此則因天地生化自然之例,固如是也.,即其變例,亦不出於各圖之序.,由正證變,皆如指掌;故可以明知未來,通達既往.,而盡其變化,致其用也。是易之象雖簡,而含義無窮.,習易者必詳求之,始全其用;而其道總不外往復于六十四卦之內也,其變例為圖尚多,此舉其至要而已傅者耳。習易之先,務熟記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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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亞聖講述孟子


  夫子命將易經要義,先為講釋,俾讀易者深解古聖演易之旨;文周說易之心,庶明儒教傳易原由,而知堯舜以來歷聖授受之薪傳要義,夫易自文王重演,周公繼之。夫子集其大成;而經文大明,義理大著;讀易者宜將繫辭、說卦、序卦、雜卦諸章,與全經,俱明解無遺,然後得聖人演易之旨,及吾人習易之用也。


  四傳詳于易例,為輔翼易經之文.,不讀四傳,不明易之為教也:故夫子于訂易時,特揭之,為易經參解以授弟子,俾明易之為易.,故讀易必及四傳;易象至簡,卦辭亦略;欲通其用,舍先求之四傳,不能測其端倪.,蓋易起于上古,為時久遠,文字未興.,雖具其象,亦如河圖、洛書,僅演其點畫而已.,經神農軒轅以迄唐虞,代有增易.,文字既制,政教益明.,于易象之下,均加之演詞以著其義.,因初傳于語言,難留久逸.,相習固有師授,而易代輒忘.,相用固有成規,而易地輒異.,以至于夏商二代,各沿所習,各本其制.,而有連山之易,歸藏之易,其取用既殊,而為義亦不一矣!.


  至文王取而重演之,以成今傳之易.,因恐後人疑其同異,忘其本來,始詳著其詞,以明其教.,此四傅之作固為傳易為教者也。時代既殊,傳述又異;前之易者,徒存其象.今之詞者,乃備其文.,故易道至周始昭,至夫子始定為經。


  夫子本文周之作,加以所習,而擴其義.,敷詞具象,以次其序.,明變著用,以列其圖而後易之為易,有跡可尋,有文可讀.,有圖可驗,有變化可徵;不似前日之奧窈難稽,同異莫辨矣,.故易教實成于夫子,而易義則備于四傳之文;欲知易者,必先知此,而後可進而求之也。


  易之起源,非乾坤也:蓋溯乾坤而上,則太極是也.,然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之語,不見于經而見于傅;故必讀傅始知之也。易之為教,非言休咎已也.,而在因休咎以悟性命,以道在人為性.,易明人道,始于性善,「而繼之者善,成之者性」之語,亦詳傅中。


  易之言數,始于圖書;自天一至地十,皆天地生成本數.,而天一地二,大衍之數五十之語,亦在傳中;易之為用,以其變也;變始于錯綜參伍,以生化各卦:而參伍以變,錯綜其數之義,亦詳傳中。易之同異,在于序圖.;以其本末始終,上下內外,各有其用.,故有體有用,有同有異;而天地定位,帝出乎震,各方位序圖之說,亦詳傳中。


  易之遞嬗,大別有三:時代以殊,名類遂異;如連山、歸藏之易,次序不同,即體用生化之序,與男女之別,消長之象;其類皆異,其名皆殊;而本宮變化,與序卦次第,及連山、歸藏之首末位次,亦皆詳傳中,至如易之門戶,八卦之本義,六十四卦之時氣,與天地人所象之名類;少長老幼之期,上下內外之位.皆自有所合。一歲之遷移,八方之分合;古今世界之終始,與人事吉凶禍福之占驗;莫不詳于傅中。若不熟于傳,則中智以下,決不能探天地之妙,測陰陽之神;而以達于性命之源,明于行止動靜之道矣!.故傳之作,為教後人之習易也。


  人求明易。不先明于傳文。是雖日讀經,恐無益于事;故夫子以其所得,指出其要,而集其義.,為傳于經之前後,其循循誘人之心,足千古矣!.雖其言得之先聖,非夫子一人所為,而其編訂之功,實為繼往開來之聖.,讀者其毋負夫子之心焉爾。


  且卦之象氣與數,必視其變化,而後得其未來.,若僅執現象,則往復者不可知,將何以窮神知化哉?故通易必參全易之變化,非就一卦六爻之象,既足得其用也。又易者。因器明道者也,器可見,道不可見,必因有形以溯無形;有形者現具之象,無形則在無象之中.,然棄有以求無,亦不得也:必求諸有而不執其有,方得其無焉.,而非經文所盡也,必廣徵于先後天之圖,與本宮之序,及序卦之詞,而後知之.,故必徵于傳文也。


  如先後天之圖,不見于經;即就乾坤之序,亦不知其位,唯天地定位一節,言先天八卦之位.帝出乎震一節,言後天八卦之序,皆足以證經文之不及者。如乾坤之序,為今易所定.,始于乾,終于未濟.,此固讀經可知者。而其本宮之序,則不在經中,又非徵于傳文不可。傳有云:「歸妹,女之終也」乃明本宮之始終。


  蓋序卦之次序,本于後天八卦之生化,而為用也:本宮之次序,則本先天八卦之生化,而為體也;體靜象坤,故歸妹為坤道之盡.,後天用陽,而動象乾.,故未濟為乾道之終,二者終始各異,致用亦殊;而必由傳考之,始得明其故,不特此也.,連山首艮,歸藏首坤.六十四卦之序各異,即方圓與歲序圖皆不一;凡由乾坤變化而生者,皆有定序;而經但就文王所定者列之,若不徵于傳,則他易圖皆不得知;不獨不備于用,而經中各爻辭,恆有取前各易之舊者,其義亦難索解.,譬之「歸妹女之終也」一語,苟不知八宮次序,終于雷澤歸妹,則其義將不解矣!.


  以經文次序,明明終于末濟,與歸妹何涉?是則女終之義,實非取于今易者也,況一曰男,一曰女.,對舉而言,即分屬乾坤二者;乾道成男坤道成女,固有明解.,而未濟之男窮,即指乾氣之盡;歸妹之女終,即指坤氣之盡.,然序卦終以未濟,可見本乾道之始終也。本宮則本坤道,斯為不同,而不同者正其同也,由于先後天也,合之則同,分之則異;未有離體用為之者,故異仍同。


  人之既生,神形同具.,性情兩全,若分則死矣,然性情自別,神形亦殊,又不可混為一談.是以言易必廣徵其異,以歸于同,易之序卦為主,餘皆為參互之用;以餘合一,則異皆同,故易經但取其一,夫子亦仍之;而恐人之忘其餘也,則備述于傳,以為習易之助;俾讀者得會通之,而勿失其宗也。故傳者,習易所必先讀者也。


  易之始終,為象天地之氣運數紀,而有先後天之不同.,以先天包無始迄無終,未有物也.,後天則自天地既生,萬物皆具生化.,有終有始者也故形神各類,有無異名;道器並行,人天別用.,非諳其故,不知易之為易也。自太極以下,迄于萬物之終,為一天地.,而其象則自乾坤始,以天地之外,難具名也.,然雖無物而可象,物以名別.,必有形與神,象以氣數別.,故雖無形有神,仍可類以名,辨以義也,人之生也,後于天地.,則人事所關,必在後天之中,雖神流太虛,氣通無始,而形限其動,跡循于有,不可外天地以言人事也。


  故文王定卦,溯始乾坤;而明易致用,必以後天為主;然恐人之囿于器而忘道,執于有而遺無,遂失所生,不知所歸,故卦詞皆參以先天,更于傳中補著其用.,如天火同人水地比,皆先天之名,以後天離坎,即先天乾坤同處一位,故曰同,曰比.,不獨以天火地水為同氣也。所有各卦義皆如是,意在使人不忘本來,而有以見道于象也。


  夫易之為教,端重人道,而先必明原始要終之義;不明先天,將何以見其始終?而致其原要之功哉!故先後天之易,不可偏廢也;易之有先後天,非二易也,其為用仍一致,猶人之性情神形,不過靜動之間耳。果通其一,則必達其二,如一卦也,但明其後天之象,不足用也.,必兼先天之象而一之,方得致其全功。而于人之占驗也亦然,明其所占之卦,此現在事也,必通先天,而後吉凶可徵,變化可見。


  蓋後天為一時,先天則概來往.,易以知來,數往為用,不求之先天,將何以成其逆數之用哉?故易者,不能分先後天而為言,文王之易,雖取後天之序,而用則仍本先天.,此義後人全不知之,或爭為先,或爭為後。偏而不得其體用之全,辨而不明其變化之道.,雖兢兢于文字之學,著龜之數:及其得辭,一無所驗;反不如街頭賣卜者之偶中,豈易之不可信耶?人之不明易也。


  矧易道以簡易御繁難,必先明其所以簡,所以易,而後可以致其繁與難于目前也,舍合先後天參之,則將不知其所以簡易,以象既窮而辭復盡,何以見其變化哉?簡易云者,言象外也.,而能御繁難者,則因有象中象,辭中辭耳。


  天地之數,由于氣運,有定序也,因是皆成往復對待之象,易之所占,悉依此律;如乾坤、屯蒙、需訟、咸恆、既末濟之類,無非相偶以進;乾坤也,坎離也.,震巽艮兌也,皆成對偶之象;而以往復參錯為序,如屯蒙需訟,其類相反,而相繼以生化也。


  因天地之氣,有生必有死.,有合必有分,以生克而後成變化;此必至之勢也。若不循環,則氣絕矣;唯其往者必復,生者必化.,而成循環無盡之象,始成天地萬物之序.,如一年也,春秋冬夏,皆相對以成歲.,而冬盡必春,夏盡必秋,往復循環,萬年不改。易之氣運,正如斯例;其間變化,或稍遲速,或有餘不足,則運氣有主客勝復,猶春之溫,夏之熱,秋之涼,冬之寒.,或有應否之差,或有反令之災也,其在人事則善惡所感耳,然大致不忒,以其運序定自先天,故不忒也。


  一易之變化,以後天為用,則有不能盡知之事.合之先天,則無疑矣,蓋後天之事,輒因人之感召而異;而先天者,則在人事以上;故先天多靜,後天多動;合而參之,動靜不失其序;若偏一象,則不失于此,必迷于彼;坤之先迷後得,即指此也。習易既通,無復迷矣.,故欲窮易之用,必先通乎先後天之象;精求其變化而不失其中,則何患乎迷。


  易之為易,固重在變易.,以天地間之物無不變者,有形則變速,不變者必無形之物。故恆存之體必無息,唯至誠能之,息則變矣!天地之悠久,亦不息耳;人物之生,一息一變.,故隨息而生死,不可復續;此聖智所悲,而必教人以至誠,蘄無息以免于變;易之為教,其旨如是.,故示人以變,而使之有惕于心;象物隨變以盡,警人之慎其終給.,其以卦參伍變化,皆明人物之變化不可免者也。


  因氣使然,不復久駐:隨息以盡,不知歸處:故示人以生死自來,及身所歸宿.,以人道立極而求其誠,以窮理盡性而求其合于天地.,雖曰以變言,實盼人之無變也。人異于物,物莫能逃于變;故生死隨形,人則有其性靈,本含不變之體.,苟怵于物之變,而重其性靈,順天地之氣,而存其神;知氣數之化,而致其誠.,則性命固而神氣永葆,雖在變化中,而不隨其變化.,超乎物而與天地共存,則真人以上,不為氣所賊;是則得道之士,足與言易之教矣!


  蓋聖人作易,為憫人之變而不可久,化而不復歸;生而瞢瞢,死而渺渺;不知所來,不知所往;戾乎氣而不測于順逆,昧乎數而無擇于吉凶;雖稟天地之中,而不能葆;雖具性靈之真,而不克全.,遂與物同變化,而神形俱盡.,實為悖夫生生之則,反乎天地之道,故乃為易以告斯民,指其去來,明其禍福;象其氣數,示其所宜否.,而使有所循,更諄諄以言,墾懇其辭,勸其善而戒其惡,導之存省,以致于誠明.,詔之仁義,使盡其性.,故其文日:「乾道變化,各正性命。」又曰::「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,無咎。」無非教民知天而立命,脩己而合道耳。


  其示象,必明指天道如何,人道如何,何者吉,何者凶,何者可違,何者宜從;非徒述其休咎已也。故易者,聖人教民之作也.,其以成人之德,為至誠之行,中庸所謂位天地,育萬物者也.,夫誠則明,前知之道,必在至誠;易之知來,固重在「誠」字之一字;習易致用者其細味斯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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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圖象


  宣聖講義--------孔子


  易之為書。自來僅具圖象。無文章也。至唐虞以後。始由象而增以字。


  由言而演而為文。文字既傳。圖象反晦。此則後人舍本逐末之過也。


  要知伏羲畫卦之時。未有文字。語言可口傳。不可記錄。僅以圖象載之版冊。而將意義傳于語言。果不得其師。則不明其義。徒執圖象。不能通其用故也。


  然既有圖象復得師傳。則虽無文字可誦。而仍有語言代釋。其傳不失。所資于圖象者大矣。


  及用文字之後。則意義均宣于文章。圖象之玄微。反不若文字之明顯。故文章日多。而習者不知重圖象。徒習為文章。演講文字訓詁。不復從圖象中。究其精深。宏其体用。


  蓋自周秦而後。易之圖象已漸亡矣。然今之所存者文字。由文字而能探易之用。亦猶古之僅有圖象。


  由圖象而能盡易之義。其得失頗同。要皆偏于一端。不克見易道之全。是以欲明易教。必兼圖象文字而並重焉。


  以文字釋圖象。則無待思索之煩。以圖象證文字。則不蹈虛疏之弊。是易之為書。二者不可缺一也。


  今日之易。多有詳于文字。而忘圖象。雖卦畫猶存。而圖象不備。間有補者。而不得編列之序。不解体用之道。雖有其圖。不充其義。是皆易本之失。茲既講易。當先正之。俾圖象之用。與文字同。文字之精。與圖象合。則習是書。能直探古人之心。而有以昌明易教。其所益于世。抑大矣哉。


  易之有圖。自伏羲以來亦漸加多。至周大備。秦漢乃遺之。連山歸藏易。皆由圖以別其用者。


  無圖則不知有何以異也。古來圖象。皆為紀氣數之變。明天道之用者。故日圖讖。


  以其明未來之事。合神鬼之吉凶。為占卜之憑依。示人禍福休咎者也。故圖與卦同一用。雖簡略不文。而足以記數明變。如河圖洛書是也。


  一切圖象。皆始于河圖洛書。故二者`為圖象之袓。亦易卦之所本也。易之圖象。自不外河圖洛書。


  而河圖洛書。非獨易所有也。易之所有者.如太極圖。兩儀四象八卦圖。六十四卦圖。及伏羲先天卦位。文王後天卦位。六十四分合變化諸圖表。


  與卦象生化。卦氣奇偶。卦用分合。其餘合日月之度。參音律數。納干支之氣。明蓍龜之情。以及各卦變例。序卦次序。天地人之位。來往之時。各有圖表以紀其用。皆同河圖洛書。


  為易之圖象也。其間既經遺失。不傳已久。後人雖補之。有未能合原本者。應逐一審定。明其次序。以為習易者之途徑。亦以紹述古易本之精神。讀者其留意焉。


  復聖講述-----顏子


  易之為道,本氣與數;而習易者,必求之象與圖,前已言之矣。


  易言氣數,純本天地自然之象;猶一年也,自春而夏而秋而冬;為二氣所周流,成四時之往復;


  以分言之,為月十二,為日三百六十;


  而其氣則有木火士金水,與太少陰陽之類,


  其數則有四時,十二月,上中下三旬,


  各日之名;皆以紀其氣數所至,而使人知天道之流行也。例如七月七日,其數皆陽,而時屬秋,其氣為金,而質屬陰,以陽遇陰,為配偶之象;


  故有天孫河鼓相會之事。應其氣數,以為節令,非無稽也。


  一年各月,均有此氣數合值之日,均為名節;


  徵其數則知其氣,覘其氣則知其象;故象者,在天有其景,在地有其形;統名之日:「文」。


  莫非天地之象,而莫非氣數自然之序;故星躔日軌,水道陸形,皆有定度;


  聖人則之,以著為教;而後人知天地之事非荒渺者也。


  唯易最詳,以其本氣數而示圖象也,故習易必自象與圖始。


  天地雖大。易則至簡;由已知已見,推于未知未見,無不合也;


  故覽圖象,足以盡天地之妙,通氣數之神;神也者,司氣數而宰造化;


  天地萬物,莫非自神主之;故易之為教,以神道終始;


  而易之圖象,既始于龍龜之圖書,以明其神用也。


  神用無極,神德不測;故易道無窮。易之妙用,必由圖象始可以覘之;


  往復生化,奇偶變遷,皆圖象所示;


  智者見智,仁者見仁;則圖象者,正如天地之文,昭昭在目;


  而欲窮其極,雖聖智有不逮,是在學者善体會之耳。


  宗聖講述------曾子


  圖象者,易之所以示其物類與氣數之消長變化也。


  如乾之為,坤之為;而乾坤合為泰或否,;變為復或姤;則陳其象。


  如泰為,以乾在坤下:如否為,則坤在乾下;觀此象,則知二卦皆乾坤各半合成者也。


  又如復為,以震在坤下,震為長男,一陽初生,乾交坤而成震;


  姤為。則巽在乾下;巽為長女,坤交乾而成巽;亦乾坤初交之象,為陰陽初變之機;則觀二卦之象,即可見乾坤交合相生之類;必以陰陽為根,以陽者合陰,則為異類,而交陰則為異物;由其氣之變否觀之也。


  泰否反類,天地未易;復姤異物,乾坤已變;


  故乾坤之合,不謂之異物;以氣雖反而未變。若既交,則變矣;


  如巽震為乾坤所變,其氣與乾坤殊;故象亦異。


  則觀象可知氣數,而得象可辨物類;雖千萬變,猶可尋索。祇在就其圖象,而徵其終始耳。故欲知易之名物別類,必先省諸圖象。


  夫列圖觀象,以探其本末始終,必先察其体用,及其變化;而由大及細,由卦及爻;由內及外,由初及終;必求其所生成消長之數,盈虛變易之氣;


  而更比類及物,觀其中爻,較其互卦,以與本卦參,而後可得其故焉。


  蓋圖象者,以物示其氣數;非一物一名可以盡之;必求其始終,極其變化,而後知氣數之所至,與物類之辨,性情之分,各得其徵;


  如天也,非為蒼蒼其色已耳;知天者,必考日月星辰之行,風雲雨露之變;神鬼之德,生物成物之道,而後得天之為天也。


  故觀卦必徵諸一切,必因其生成來往,而定其吉凶禍福;則由明其情性,知其好惡故也;


  所好者吉,惡者凶;所生者福,克者禍;故必詳求之,而後可言占驗也。


  夫圖象者,如地圖焉,習地圖者必明其他之所在,及名物之所出,並其山川田野之勢;


  連接境界,道途遠近,人物之所安養,皆熟知之;苦僅聞其名,則何益于用?


  故察卦貴明其用,而列圖觀象貴詳其變;非僅識其名,紀其形,即足也;


  且觀象重在觀其變,生成變化,為天地自然之數,以天地既奠,凡物均以對待而生;


  對待者,陰陽也;有陰必有陽,有生必有死;故有名必有對待;生以死名,长以消名,善以惡名,美以醜名,以相形而成;故有此即有彼,既由一陰一陽之相偶也。


  故陰陽者,非止言氣;凡對待以名者,皆陰陽之類也;


  人執陰陽為氣,與不認有陰陽,皆不通道者也;


  果無對待,則無陰陽;如天地之先,則無陰陽;


  故太極既立,兩儀隨生;不曰氣而曰儀,既明其類,不限于氣也;無論事物時位之名類,皆有陰陽;故以儀名。


  儀者,言名而釋義,指物而辨情;亦猶象也。凡物皆有兩象,


  故太極之後,必生兩儀;而易卦之變,必相對待;如乾與坤,坎與离也;其序也,亦由對列而成;觀其對列之象,知陰陽之錯行而不紊也;


  觀其變易之序,知陰陽之交合而不乖也;大之例天地世界之生成之始終,小之例人物日用之起居作息;


  其數不可易,其氣有必至者;故必列圖以觀,詳其始終變化,而後得性情物類,以致其用,決非昧昧者,徒于一卦一爻之辭可求者也。


  易以乾坤終始,而溯源太極;乾坤為兩儀之最大者,亦為萬物之最先者;故能始終萬物,無不包容;


  八卦、六十四卦、三百八十四爻、無非乾坤卦爻推變而來;雖六十四卦變自八卦,而八卦之六仍分自乾坤;


  故乾坤為易門戶,亦易之總樞也;乾道象天,坤德象地;乾坤即天地也。天地之德,以人而彰;人之德,鼎立天地間;故人道立于乾坤之中,而合乾坤之德以成人道;


  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;而人道遂始終于咸怛與既未濟;以明人與天地稱三才也。


  由卦觀之,先天屬艮,人道所始;後天坎离,人道之用;皆在乾坤之中,以維繫萬物;


  而共覆載之德,以燛理陰陽,而建中和之功;故觀易象當以人道為主,如中極既建,則萬物咸宜;此六爻之德,以中爻為重也;大扺聖人以易示教,首重人道;


  雖尊天地,兼萬物,而以人終始之;故日:「天地大義人終始。」觀象習易,必求乎人道所存,而後聖人之心可見也。


  夫易者,示人以變易也;以天道之變易,定人道之變易;以人道之變易,合天道之變易;


  故以天人為言,天道至微,人道則顯;天道無為,人道則勤;


  天道無名,人道則眾;為類極殊,而必齊之一之;此所以謂之易也。


  由象言之,同此八卦,而体用殊;同此六爻,而動靜殊。由數言之,同此九也,而老少殊;同此六也,而上下殊:


  故為物簡,而為義眾;為名一,而為類多;得其本末,則由一及萬如解索;不知其由,則處常應變猶觸藩。


  故習易者,于易外求易,以盡其變;于象中分象,以通其神;而後得聖人之心,垂象示教之意也。


  觀象也,必觀其來往動定,必辨其分合交錯,必類物以別名,審情以辨性;而不失其中極焉。


  蓋卦象以一象眾,亦猶言道以一馭萬;中極者,一也;一以貫之,方谓之通;故變化者,本于不變;動由不動,生由無生;必先明其故,方可以執象用易也。


  夫執象觀易,譬之觀棋;何者生,何者死,何者進,何者退;皆應了然胸中,洞明目下,始得其生克變化之用。


  如乾坤二象,原屬陰陽大用;而乾之大始,坤之成物;一生一成,一始一終;皆在象中見之。蓋陽生陰成,陽始陰終;此氣之自然者。


  陽數用九,陰數用六;九為天數之終,六為數之始;河圖之例也,以陰代陽,以始至終;循環往復,以成其用;此數之自然者。


  合氣數觀之,則知象之生死進退,分合消長,無不明暸;故日:「觀象知數,觀數知氣。」


  數成于氣,象見于數;由上言之,明氣出于道,得道之士,不言數象;


  由下言之,則氣無形,附數以行;數無質,附象以成;不求于象,安知氣數。


  易,逆數也;由下推上,由已知求未知;故必自象始。此聖人教人觀易之道,以中人之智,必如是也;若不明象,何以探易。又何以探天地之妙,萬物之賾哉。故觀象貴精,習易宜細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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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孚佑帝君附注


  夫子之言至精詳;蓋陰陽二數相抱相接,而合化以成諸數;


  其用則九六。以九為陽數之純數,六為陰數之純數,故也;試以九乘各數,其得數不變;以六乘之亦然。而他數不能矣!


  至陰數逆行,人多知之;而始四終六,則往往不解;不知此河圖明明次列之序。


  今試以純陰數六,乘陽數一三五七九,其所得數即六八十二四,恰為陰數之反;


  從左而右,則為四十二八六逆行之序;與河圖合。


  又如以九乘陽數一三五七九,其得數亦恰為陽數之反,即九七五三一;從左而右則為順行之序,亦合河圖。


  又如以九除陽數一三五七九,其得數合其餘數;若以九除陰數,其餘數仍同陰數;


  由此可見九六之用,與陰數逆行之序,皆屬自然,毫無牽強;此所以聖人取則而可證之河圖者。此解近人頗有悟之者,獨未之其本于河圖自然之序耳。但其用心已足許矣!


  夫天地之數,皆始于河圖,而闡明于易;惜讀者棄河圖不講。又因易傳文字錯簡,前後脫略不全;遂不復知傳中天一地二,一叚文字,係解釋河圖者;


  更不知所言關乎數之根本,囫圇吞棗,終不得聖人立言之旨,誠可慨矣!


  河圖所含理數,至精極宏,不易講盡;此不過撮其大要,為講易所必知者;


  若專研數學,貫通天人;則當于此進而求之,以窮其變化,而神其用;庶于天下數,莫不了然;即推至過去未來,亦如指掌;


  則此寥寥十數中,有無盡之神妙在;大可為專書以繹其義,而傳其道焉。


  又曰:講易先自圖解始,以示易之初僅圖象,並無文字可讀也。


  然圖象者,非機械之類,含有深微妙用;亦如文字之變化靡盡也。


  故觀圖象而能會通,則全部易經文義已在中矣!猶之太極圖,明二氣之始終動靜,以生成萬物;雖萬言不盡其蘊,而圖則皆在此圓圈中,一覽無遺;此其神妙之用,實非聖人莫能為之,莫能知之;人苟從而窮究其故,以深會其微妙,方知古人圖象不虛作;更見易經文字之不待言也。


  今時人昧于道,忘其性;以精微之教,視為荒渺之談;而造成亂世末劫,行同禽獸;以陷于苦海,莫之拔度;斯豈聖人所及料哉?大劫且臨,至教將絕;大道不復,人類奚存?有心救世者,要從易中原推致亂之故,而得挽回之途;是則吾人講易,不僅為習古明經已耳。


  又日:夫子所講五行相得有合之理,及土數用五之故;實為中國文化根本,亦即探索造化之源;指明氣數之用,為一切言數者之所本。


  蓋二氣雖分,未成形也;必再分為五行,而後化成萬物;五行之成,在天有寒暑風燥濕之令,在時有春夏秋冬四季之候;在味有酸苦鹹甘之辨,在色有青赤白黑黃之分;皆以五為例,即五行也。


  猶之二氣曰陰陽,曰柔剛,曰仁義,曰天地,曰乾坤,曰寒熱,曰日夜,曰正反,曰善惡,曰是非,皆以兩相對。


  是故曰:「兩儀」,而不限于氣;五行亦然。曰:「五行」者,示其周流無盡,合乎道之運行也;或屬于氣,或屬于數,或屬于時,或屬于物,或屬于事,不限于一類;


  故曰:「五行」。兩儀總其綱,五行任其目;為天地萬物一切之母体,凡有生有成有形有名有類者,皆不得外。是以生存長育,變化推遷,以遂其造化之用。


  二氣五形行者,即造化之樞紐,萬物之胚胎;為天下之祖氣,萬有之特性也。二氣以簡,而不能極生化之用;而藉五形,以成其錯綜變化之妙;


  五行以化,漸移其初始之真;故仍託于二氣,以成其主宰之神。故二五為生生之源,天下萬物,莫不以之相維相繫;並育不害,並行不亂,以成其生化之序;而世界一切于是出焉。


  乃曰二五搆精,萬物化生;此河圖所指,必以五行配二氣;以見天地之生成,氣數之相得,而各有合得也;


  至于五行之數,大都用成數,而土則用生數;


  試觀月令,即知為土主中央,五為中數;而成數之十,仍生數之倍;二五無異一十,用五即足;且天地妙用,常藏十不用;故數老于九,若十則反轉為一;


  以成其循環之道。故數未有用十者,以此土用五而不及十;學者須明乎此義,方明數之用,亦明天地之心在五;以五立極,合于中和之德,時中之道;其妙義不可盡矣!


  宗聖講義---------曾子


  夫子前講河圖,為天地自然之數;其始終包萬物之生成,萬事之吉凶成敗;故易本此而示人以修養省存,趨避逆順之道;


  蓋莫非氣為之也。天地為萬物父母,言萬物必自天地始;而萬物之生成,得天地之氣,其數亦分天地之數,河圖溯物之生成,明五行所出;二氣所運,而以數示之,其旨深矣。


  蓋氣無形而難言,數有名而可紀;


  故以數代氣,數之所在,即氣之所至;數之幾分,即氣之幾分;以數之分合,而知氣之變化;以數之順逆,而知氣之吉凶;其言數,皆言氣也。氣有精粗,有動靜;數有奇偶,有多寡;


  由數明氣,則生化之跡,無不知之;故河圖實以數示造化之本者也。


  數之為用,自一至十;為一切數之本,無論何數,皆自此生化;


  故一至十之數,實包無盡數也;知其變化,不可盡于用;


  不知,則不得其用;數者能示變化,而通鬼神;夫數既出于氣,氣有陰陽,故數亦有陰陽;陽奇陰偶,陽屬天,陰屬地;以二者之分合,而萬有以生成變化;不獨五行也。


  而五行為生變之始,故舉之以例萬物;五者生變,由數知之;必將數之奇偶,位之順逆;相合而生成,變化乃見;


  圖中之一三五七九,奇數順行;四二十八六,偶數逆行;而其合也,遂成一與六,二與七,三與八,四與九,五與十,各當其位;以生成水火木金土,依次列北南東西中;以示五者之所自出,本乎數之相得有合也;亦氣之相生有成焉耳。


  故知一之與六,兩數相得,而水之生成,得天地之氣若幾分也;火木金土皆然,皆由天地之氣,奇偶之數,恰相得而合也;故易曰:「一陰一陽謂之道」。


  數之順逆偕行,以循環始終;于是生化之道見焉。以奇偶之數,一陰一陽猶男女也;


  而夫婦之道,即人生之始;人以男女配偶,而生息無盡;數以奇偶配合,而生化無窮;


  此天地造化之妙也。


  故數之一三五七九,皆陽皆奇;二四六八十,皆陰而隅。二者相得有合,而五行生成;


  陽道虛,陰道實;陰統于陽。陽包其陰;皆自然配偶,各有其序;故奇數合偶數,仍為奇;奇數合奇數,反為偶;偶數合偶數,仍為偶;


  以見陽之統攝陰,而不可亢;陰之順承陽,而不可离;亢則害,离則乖;唯相得有合,而後成其生化也。


  河圖之數,天地之本數也;其用自其變化而生。五行之物,萬物之根本也;


  其生化自其分合而成。蓋有天地而有萬物,有天地之大數,而後有萬物之數可紀;


  故有序有類有名,而後成其德;萬物並育而不相害,道並行而不相悖;此德之見也。此「道」字,即指一陰一之道,言二氣並行而不亂其序,則由有數也。


  猶物之陳于室,高下遠近;各如其分;此數之所見也;


  人之智愚贤否,貴賤壽夭,各有其數,以定其分;而能守其分,安其數,是為知命;


  以命自天,知命者,安于天命之數,而不失其序;以順承天生我之德,而養育其中和之氣;是為明道。


  道不离二氣,知乎數而和于氣,則成道之士也。


  故易者,言數以明道,達命以知天者也;


  夫易之言數,自河圖始;河圖之數,即易之數;如水火木金土五者,易之乾坤离坎震兌也;由用言之,則坎离坎震兌,分合水火木金四氣之象;


  而艮為土,此後天之卦也;若在先天,則乾坤震兌為四方,而坎离在中;


  其氣數各有所合也。以一六之水,為天地二氣初化;二七之火,三八之木,四九之金,五十之土,皆依次而生成者;陽生則陰成者,陰生則陽成;


  二氣更互以生以成,五行于是出,萬物于是生;其生化之道,不离乎此圖之序;


  其賦與之命,不外乎此圖之數;數之所在,即二五之所分合;凡二五之所分合;凡屬後天之生物,莫不由此二五之分化也。


  數有終始,運行有序;命有善惡,道有先後;皆氣之所偏全有所合也。不合不生,故必合而有得也;此天地生化之妙用,亦世界自無入有之次第也。


  數之所合,易卦而外,則干支為最易知;以其習見習聞也。


  天干之數,甲乙為木,丙丁為火,戊已為土,庚辛為金,壬癸為水,其數同也;


  地支之數,寅卯為大,巳午為火,申酉為金,亥子為水,辰戌丑未為土,其數合也。


  皆以五行分配,而相生相制;以成其生化之用,與圖相同;故易卦有納甲之義。


  蓋卦象人或不知,而干支則易知;干支固無異于卦,皆以示氣之運行,二五之化合;


  或以卦示其象,或以干支繫其名;其實皆出河圖,亦猶數算之代名也。因氣數不易記,故以之代,而便于習究也;


  如甲乙屬木,即震巽也;丙丁屬火,即离;庚辛屬金,即兌;壬癸屬水,即坎;戊已屬土。即坤艮也。


  而其為用則與此稍異;以乾納甲壬,示陽氣之初動;


  坤納乙癸,示陰氣之偕行;震巽以木而納庚辛,示木受制而後成用也;


  坎离納戊己,以水火之用成于土也;


  兌艮納丙丁,以金受火制,土為火生,各得其用也。


  故其數與原位異,此先後天之殊,体用之不同也;然此所納亦有異同,則用者取義不一也;


  如歸藏異乎連山,周易異乎歸藏;皆後天之用,非關先天之体用也;


  其義詳洛書中。河圖洛書一体一用,各有其指也;故在圖之數,方位相當;次序無亂,與伏羲之卦象同;而為一切數之根本,有不易者也。


  圖中之數,雖自一至九;而五十二數,卻在中心;


  故分數時,應分陽數一三七九,與陰數二四六八相對以合;另提五十二數為中心立極。


  依陰數逆行之例,與陰數之始四終六;則一三七九,與四二八六適恰相當;而生成之功見,生化之序明;而五十二數亦正相當。


  若不如是,則位與數失,陰與陽乖;不克生成萬物矣!故一三七九陽數,必順次行;四二八六陰數,必顛倒而逆行;此必然之理。人知陽數順行,而不知陰數逆行;遂不明數之大用,此惑也。


  夫使陰數亦如陽之順序而行,則一與二,三與四,五與六,七與八,九與十,相對而論,皆不能合;更何生成之功可言?蓋必一順一逆,一依次,一倒行;方能合其位,而成其用;而後一與四合,二與三合,七與八合,九與六合,五與十合,相得而皆有合;以成中極之數皆五也。故曰:「天數五,地數五。」五位相得而有合也。


  言合乎五,即合天地之心;在道言之,即合中和之德,示人執中用之道也;


  蓋數十而位五,唯五乃中;不得其五,即不得其中;不得其中,必有所偏;


  偏則害生,安能致生成之用?通天地之心哉。故五位之合,必依陰數逆行,而後得之也。


  且陽順陰逆,氣之自然;逆之云者,對陽順言;其實不過一往一復,一左一右而已。陰氣原與陽對行,陽左則陰右,陽先則陰後,陽升則陰降,


  自然而然,非圖之有異也;如晝夜寒暑,互相推移,而日歲以成;若同一途,則一氣獨用,不復有生化之功矣!故言數不明可證于象,以象之明見于目也。


  今就圖象證之,亦自可見;陽自一左旋至九,序位皆順;陰自四右旋至六,序位倒逆;


  而恰合一六、三八、二七、四九、五十,之五行數,不待移易;即此可知天地大數,不离陰陽生化之功,不外陰陽順逆之用;而萬物以生,萬事以立,其微妙固非難測者矣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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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河圖


  河圖歌


 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


  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


  天五生土地十成之


  宣聖講義--------孔子


  易傳曰河出圖。洛出書。聖人則之。此言河圖洛書所由來也。


  天地之間。運行者氣。紀量者數。顯示者象。而主其中御之以合度者道。


  道兼神形。氣數則神之見也。象則形之呈也。


  凡天文地理。可紀可指可名者。皆不外此三類。而皆不离乎道。


  河圖者。天地自然气數所賦。而成其自然之象也。蓋天地既奠。神形全具。有其氣者有其數。有其數者有其象。


  河圖之出。以象之顯也。其象之所示則數也。其數之所在則氣也。


  氣有陰陽。名曰兩儀。言既生成之後。必有此兩者之質。以為其成物之本也。兩儀化合。遂分為水火木金土五者之氣。名曰五行。


  言兩儀既化。必有是五者流行其間。以辨其性而別其類。亦物之始成所秉者也。兩儀既見。五行乃名。二五搆精。萬有始生。此屬天地萬物生生之本。莫之能外者也。


  五行之氣。因二為五。雖五仍二。然言其本質。必自五者始。後人或云為四。或云為三。其意大同。究不若別之為五。適合天地自然之氣與數。試證之河圖。可見其旨矣。


  河圖之中。點畫成象。自一至十。各相連而不混。相离而不乖。其數之自然。足見其氣之自在也。


  氣之動也。以二氣之分合而後化。故生成之數。必屬于天地。天地者。二氣之所生也。物之生化。以五者為類。而水火木金土。以辨以名。以成其五行。水火木金土者。


  五行之所主也。故河圖之數。生成自天地。而名類止于水火木金土。而天下萬物莫不尽于是。


  是故河圖之象。即天地生化終始之圖。其氣與數。即天下萬有分合變化之本。斯所以為天道之所見也。而聖人則之。因以明天道。以立天下萬物有生成變化之規。而述之為易。則河圖者易之所自仿也。


  易傳曰。天一地二。天三地四。天五地六。天七地八。天九地十。天數五。地數五。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天數二十有五。地數三十。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云者。即河圖中之數也。


  河圖以天地統全數。以水火木金土分配各數。而建立天地萬物萬數之本。以明天下之物。莫不有數。莫非生成于天地。而得其氣與數以成其氣數。


  自河圖言之。則氣數者自然成形。自物言之。則氣與數皆出自天地。


  蓋天地亦在此氣數中也。未有天地。氣數已具。既有天地。氣數周流。以成萬物。故氣數者。自天地以下。莫之能外也。


  今言河圖氣數溯始于天地。蓋自有象言之。即自天地建立以後。而推溯萬物生化所本。萬有氣數所由而已。


  圖中自天一至地十。為數之根本。亦生成之根源。


  天一生水。地六成之。則言水之生成之由來。以天之一。合地之六。而後水之生成始全。分之則水者得天之一以生。地之六以成。天生地成。是其氣之備天地也。


  天一地六。是其數之賅天地也。而水以成。此五行之一所自生也。火也木也金土也亦然。而土為其中心。故五十在中。水火木金四者。皆依乎土以立也。如一加五為六。故水為一六。二加五為七。故火為二七。三加五為八。故木為三八。四加五為九。故金為四九。土則五加五為十。故土為五十。此數所自合也。


  天之數五。一三五七九。地之數五。二四六八十。生之數五。一二三四五。成之數五。六七八九十。其分也皆五。五則中央之數。中而不偏。動而能和。中和天地之道。土之德也。


  故五行皆以五為其根。皆麗于土以為生。此自然之序也。天數之累為二十五。即一三五七九之和也。地數累為三十。即二四六八十之和也。


  二者雖分各半而數異。則即生有形之後。得天者不足。地者有餘也。天地之總和五十有五。即二十五加三十。以成天地生成全數。


  為大衍之數而餘五。五即中央之數。二氣之全。五行之本。為天地數之妙用。即河圖之中。天地之心也。明此五數之妙用。則通天地之數。直見天地之心。而萬物生化之序。無不明矣。


  故一至十者。天地生成之數根。而五者。天地生成數之中極。此河圖四列各數。而獨以五十建立中極。其旨趣之微妙。有不盡矣。


  五位相得各有合者。言數各五而必合。始能致生化之用。如一天數也。生數也。六地數也。成數也。二數合而後水以成。


  以合則前數化。新數成。一六既合。天地之氣已化。而水乃成。此由數之合也。水之成分。得天之一。地之六。故水中所含者屬天者一。屬地者六。天地既化。水數乃見。


  凡五行之生化皆然。皆由二氣之合也。五行亦有合矣。


  如水與木,木與火、火與土、土與金、金與水。各以其合而生化萬物。則各以其數之合。而生成新數。故變化至無窮焉。


  然二氣之合與分。恆相得。五行則或得或否。如水與火、火與金、金與木、木與土、土與水、皆相害相制而不相得。


  則數之因亦有相消相除相加相乘之異。其相得也。則生成之。其制害也。則克化之。


  由其數驗之可知者也。故天一與地六合。一陰一陽。合乎道也。


  若天一与地二。則不則生成矣。若天一与天三。更無所生成。以其不相得而不能合也。


  故生化之序。必因相得而後合。合則生成之功見。不得則相反。反則變化之數成。


  故天一至地十之數。實包舉天下生成變化之數。以至無盡。不可紀極。而莫外于合否二字。


  由是可見天地造化之源。萬物生成變化之序。皆在河圖中。展轉推求。以窮其氣數所至。則無不知之。


  如天一地十之數。實數之根。二氣者氣之本。五行者萬物生成之本。皆造化之始基。


  天地人物之原質。由一而二而三。而後萬物以生以成。其道固昭昭矣。二者兩儀。三者兩儀合化五行是也。


  二五搆精。妙合而凝。天地因縕。萬物化醇。此由三而生萬物也。故河圖天地之數。生成之本數也。五行分合之數。萬物所自生化之本也。


  由其位言之。則按乎天地之定序。南北東西方位。而相得者也。


  故一六以水居北。三八以木居東。二七以火居南。四九以金居西。五十以土建立中極。以應四方而通天地。此地為世界中心。憑之以測天地之生長萬物。


  所謂極也。天地之極。即數之中。即五也。


  河圖言五十。洛書則僅言五。以五已足賅十。


  十即二五。天地根數。祇存純數。不必及其餘盈。故言五而土之數已足。


  不似水之必兼一六也。其所合也。往往因其生化見之。故一六之合。二七之合。皆孚自然之序。


  而五與二五之十。尤可見矣。若言五則十已見。雖三五四五。仍不失其五。故不必徵于成數。而已知土之數之为十五。


  蓋以天之五。地之十。合而言之為十五。去其十仍存五。此五數示土已足。其數雖一而內藏十矣。此為言數者所當知也。


  河圖之數。以二數合而成一象。故十數合為五。以成水火木金土,


  唯其合也。有變化見焉。以六為成數之始。又地數也。九為天數之終。又成數也。二數實天地之主數。


  故易乾用九。坤用六。乾天也。陽也。坤地也。陰也。陽數用九。陰數用六。此中亦有自然之序存焉。


  試就河圖觀之,自北之陽數一始。轉東之三。南之七。西之九。與中央之五。其次自然順行。為一三五七九。是陽數始一終九。九則陽氣已極。曰老陽。亦曰純陽。


  故乾取之為用。再就圖之陰數觀之陽終則陰始。陽數終于西之九。即交于同方之四。陰數自四始。轉而南之二。東之八。北之六。合中央之十。其次亦自然逆行。為四二十八六。是陰數始四終六。以六為至陰。陰氣亦極于六。故陰數用六。


  以與陽九相接而正相得。蓋以圖平列其數觀之。陽之數自一至九。陰之數自四至六。自成一環。不待移易。陽氣方終。陰氣即起。陰氣甫盡。陽氣即伸。


  陽老于西而陰即始于西。陰極于北而陽即始于北。二者相環相合。以成五行。周流無盡。以遂其生生不息之道。


  而天地以立。萬有以生。一切事物。于以循環變化。此則大氣自然之序。大道自存之規。莫之為而為。莫之致而至者也。唯聖人則之。而制為易以象其度。


  而因陰陽之盡。知乾坤之用在九與六。故取九六以代乾坤。全易無非由乾坤生。則全易之數無非自九六出。九在易即一。六在易即。與即九與六。


  故卦中有者。名曰九。如初九、九二、九三、九四、九五、上九、是也。卦中有一者。名日六。如初六。六二、六三、六四、六五、上六、是也。


  人不知九六之來自河圖之數。而不明用九用六。與一之為九。之為六何義。實由不習河圖。遂不解九六之為陽陰之主數。陽主九。陰主六。唯河圖中已明示之。易雖言九六。未指所出。後人莫能解。故河圖者。全易所本。欲明易象而忘河圖。宜其惝怳于文字間。而不得聖人取象之旨趣矣。


  河圖之數。因陰陽之分合變化無盡。而萬物之氣數由此以見。全易卦爻皆由此推移轉變而來。以象天下萬物萬事。


  其始則仍是二氣五形而已。圖中之象雖寥寥。而生化之物不可紀極。不僅此也。就圖數之次序。而推及其未來與其過去。則天地未生之前。與世界變遷之例。


  皆可由此數以得之。蓋數者推之千萬無盡也。加減乘除而已。或分、或合、或奇、或偶、各致其用。用無窮則所生化亦無窮。要在知其用耳。


  乾坤用九六為天地大用。亦數之總綱。由九六而生化者不可紀極。而不外乎中極。


  此圖中以五為中心也。試就陰陽各數直列之。一三五七九與四二十八六。兩者相偶而加之。其和皆五。此即天地之心。


  為陰陽二數之中極。亦陰陽二氣之中和。天以此立極。世以此立樞。萬物以此為紐。故並育不害。並行不悖。並生存往復不失其序。此神之所存。道之所見。而為易之中極者也。


  故陽者順行而奇。陰者逆行而偶。而皆集于中五、以為主宰之區。以行鬼神。而通變化。此所謂位之相得而有合者。以其建中立極。而不失其次也。


  河圖言數本乎氣。通乎道實天地之精華。自然流露。而垂象于人。以示其例。非偶然所值者。亦非怪誕難稽者。


  聖人則之。而易象以成。言道者之所宗。言數者之所本。即一切方術。亦莫不由是以為推衍之準。實人文所自始也。聖人在世感于天神。而圖乃見。圖為聖人出也。故欲深究圖之妙義。必自聖人所作之易求之。易者依圖為象。推衍其用。其例固繁。而其初則河圖之所見而已。


  洛書


  洛書歌


  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


  六八為足五在中央


  河圖洛書。同一數也。而象異。以体用之分也。天地生化萬物。自其先言之。則為不易者也。自其後言之。則日易者也。故有体用之殊焉。体者一成不易。示其極也。用者隨事而易明其變也。


  天地之大。萬物自生。變化自出。体用之間為氣數之所至。明其体而後知其本源。明其用而知其變化。


  蓋氣數同而所以氣數不同也。河圖者氣數之大體。洛書者氣數之變化。以不息之德。成無盡之用。此變化之例。有不可盡言。而洛書則舉其大用耳。


  洛書之謂象。亦猶河圖。生于二氣。分于五行。本于天地之數。成于陰陽之類而名一貫實異也。


  故河圖之數重列五方。而洛書則平列九位。河圖之物。陰陽合得。而洛書則互為推移。其象之殊。即其取義之異。其物之別。即其致用之差。由是以合于河圖。則体用以全。以證于易。則變化以見。苟非聖人。焉足以明之哉。


  洛書象數。由河圖變化而來。其陽數自一而三。方位不變。自七而九。則互易矣。


  陰數則全與河圖易其方位。蓋陽体陰用。洛書為明用之圖。故陰數大易。


  然自其次序觀之。則一之與六。以重列變為先後平行。三之與八。四之與九。二之與七亦然。皆平行也。以一居北。而六在西北。三居東。而八在東北。九居南。而四在東南。七居西。而二在西南。


  其所合仍相得也。五之在中。本于中極不變之理。此所以允執厥中為至道也。体固如是。用亦不違。非中極之道。不足以喻之也。


  就書象言之。數之變化在于動。以北方之一。東方之三。皆原位不動者。非不動也。先天之生化首為水。後天之生化首為木。其所變即在其位。故動而不動也。


  至南方之七。變而居西。西方之九。變而之南。以後天金火互用。與先天恰反其位。故動而易其地也。


  以數之序言。則一三者順行北而東仍前。而七九者由西而南、則與前異。此由變化而分其用也。


  陰數之序。則東南之四。而西南之二。與東北之八。而西北之六。其序已與河圖反行。而其合乎陽數。則正相得。


  蓋陽由一三而七九分作兩途。一由北之東。一由西之南。以明四正之氣。猶相偶合也。而陰數則與之成逆行。一由東南之西南。一由東北之西北。亦分兩途。以與陽合。


  其所行之序雖變。而所合之數不差。蓋亦天地自然之變化。而成其用者也。


  夫陽之與陰。為萬物生化之本。有其一必有其二。


  如陽數順分而變位。陰數勢必逆分而變方。以便合陽而成其生化之用。


  故一之三。七之九。為生成數之經然。


  而四之二。八之六。為生成數之緯然。經緯相得。生成之功見矣。且合數之。


  自北而東。自西而南。陰陽之數。各得其半。即由兩以生四。兩儀生四象是也。


  陽由一三七九之一序。分為一三與七九兩系。陰由四二八六之一系。分而為四二與八六兩系。以成其四也。


  故陽有太陽少陽。陰有太陰少陰。則一與九為太陽。三與七為少陽。四與六為太陰。二與八為少陰。


  以在數之始終為太。中為少也。以此相分合。而變化成生成見。萬物自是出萬數自是成矣。


  合此兩系之數觀之。為一八三四。此自北而止于東南也。為六七二九。此由西北而止于南也。


  兩數相錯而正相得。以符天地生成之用。陰陽均平之數故也。


  蓋左右兩行。亦陰陽之道路。二者必求其平均。


  左之八與三。右之七與二。雖原來火木生成之數。


  而二與八則互換其位以相合。若不換位。則三與二。七與八。皆相失。而生成之功不能見矣。


  故二八易位而後陰陽之數以平。生成之功不改。此則天地之自然之妙。不可不知者也。


  因此互換。如是相對之位。皆合而成十。即一與九。三與七。二與八。四與六。莫不成土之成數。洛書中央用五。而不見十。不知十之數。恰藏于八方。以相合而後得之。


  河圖之合皆五。洛書之合皆十。明五十為天地之心。土為天地之中。萬物之本。其義至深切矣。夫洛書之象。明用者也。天地大用。在此圖中見之。


  即易之卦象。亦于此圖明之。


  南九北一。由乾坤變為离坎也。


  東三西七。由离坎變為震為兌也。


  東北之八。西南之二。由震巽變為艮坤也。而艮坤易其位焉。


  東南之四。西北之六。由兌艮變為巽乾也。而巽乾首明其用焉。


  此皆易象所自仿也。蓋河圖者体。合伏羲之卦。


  而含文王卦之變者也。洛書者用。合文王之卦。而合文王之卦。而存伏羲之卦之體者也。


  二者必互觀之。方明其義。以天地之生化萬物。由一而眾。故由太極。而兩儀。而四象。而八卦。


  即由二氣。而五行。而九宮。皆由一而二。三而四。自少分多。自寡化眾。此生化自然之象。


  而圖書所示之例也。以生化之始。不离于一。故生化之眾。


  不失其中。有此中極。則千萬變化。不亂其序。此中央之五。永不易者也。


  而其他象數。則隨氣數所至。二五分合而成其變。變成而天地之大用見。萬物之生化出;。其理其事。固顯然如指掌矣!


  洛書言數。有明用者。有明變者。有與道同者。有與人事同者。大別之有三。


  (一)圖中之數與河圖異。河圖為五十五。洛書則四十五。


  此由天地生化。陰陽消長之數使然也。河圖言体。陰陽平均。此合乎道者也。


  洛書則重在用。用者以陰從陽。以陽統陰。陽主陰從。天包地而生化方就其序。


  故陽數二十五不變。陰數以三十變為二十。明陽道常長。陰道常消。而以立天地之極。


  正陰陽之位。俾下毋僭上。小毋陵大。並育不害並生不賊。而全其用。以至無窮也。


  乃為陽位者五。為陰位者四。陽居四正。陰居四隅。陽正位中宮。陰環行四極。而後名正事順。体建用周。


  雖陰陽似失其平衡。實則如是方得其平衡也。蓋陰氣不可長。中極不可亂。以五之陽正立中宮。而四圍二氣。仍自平均。未嘗偏頗。此其為數以四十五為制也。


  (一)洛書之數。陰陽平列。而與河圖位異序殊。


  與河圖數同而象二者何也。則河圖明天地生成者。所生成為五行。其位限于五。


  又河圖明天地偶合者。其合以順逆。故序唯依陽順陰逆之例。


  洛書則由河圖而推其變化以極其用。所象在生成之後。自五行推至九宮。


  以明生化之序。由二五而可推至無窮也。故數位分而為九。又洛書明生化之例。


  本于二氣之交錯。二氣分合。生化以眾。則數序之行。亦循環往復以至無盡。


  而其序或順或逆。或移彼就此。或分此合彼。互相推移。成其變化。此亦天地生化自然之序。


  萬類消長一定之例。有不易而易。不變而變。而變仍不失。易仍不亂之道存焉。


  故與河圖同異也。如陽數東北原位。以水木之生成。先後天之所始。


  言先天之生成者首水。以天之一氣切化也。言後天之生成者首木。以天之二氣再化也。


  故卦象以六為坤之用。定爻之數。以三為卦之數。以八之自乘。為全卦之數。皆取乎水木之數。以領先後天一切生成之象也。


  若西南之七九。則先天後天之生化各異。


  先天之火在南。數為七。金在西。數為九。


  而後天之九屬火非金。七屬金非火。二者恰易其數。故變其位。蓋火之與金本相克也。


  非同水木之相生。既克則有勝有復。火之勝金于先天。


  則金必復于後天。若勝而不復。則生化將窮。更何後天變化可言哉。


  故在洛書火退而西。金進而南。恰得其反。以成其序。


  蓋五行之生。火必因土而後生金。既互易其位。


  乃得受中央之土氣。而後不相克而相生。生克之間。即在此易位數耳。


  且因變化之例。必二氣之平衡。且相得有合也。


  以火移西。以金移南。一則九與一對。一則七與三對。


  皆合十而受土氣。以自成後天之化。


  即以陰數言之。其變例亦同。以二之接七。而仍不失火之生成。


  以二之對八而合十。以受土氣。此二之必移西南與西七接也。


  其他四六八皆然。既以此互易。而後相得。


  則其原位必依此變易而後成用。此固自然之理也。


  (一)洛書中宮之數五。河圖之數十五。何也。則以河圖土之生成數全。


  陰陽之體。不可少也。洛書以明用為主。土之德在五。言五已賅十。


  前講河圖已詳其義。洛書之僅舉五者。又不獨以土德用五之例。蓋洛書明生化之變。


  為後天之象。非河圖可比。後天之例。以生化為用。生化之道雖本于五行。而非止于五行。


  故其象皆變河圖之原例。而成新例。


  後天者以生化無盡為用。故各方之數皆由內而外。由寡而眾以分合變化示生化者也。生化既眾。象數益繁。而並生不害。並育不亂者以有中極也。


  中極止于一。此數用五而去十。明其不二也。天地之道。一言可盡。


  為物不二。則生物不測。此即堯舜執中之道。以本天地之用。而見于洛書者也。


  天地以五為中心。五行以土為根本。萬物萬事以中一為立極。


  皆自此象見之。以天道言之。則一切生化之數。不离于中五。而用以廣。德以大。萬物所倚。萬數所持。皆此五也。故曰:天地心。亦陰陽之中氣。五行之中道也。


  易傳曰顯諸仁。藏諸用。此二語即釋洛書者也。


  洛書之中五。即仁也。而曰藏用者。則言洛書用五藏十也。夫陰陽二道。相倚而成用。而陰必藏。陽必顯。


  一藏一顯。其用始大。五與十皆土數。即土德也。一屬于仁陽也。一屬于智陰也。用仁而藏智。仁顯而智不顯。藏也者非去而不用。言藏之于內。不以顯也。


  蓋天下之道。必首德行。仁為人之全德。亦天地之全德也。若智者。以成仁之用也。不可獨用。


  仁顯其德。而智全其用。則用不顯而自大。是中庸成已成物之功。所謂不慮而中。不思而得者也。唯聖與至誠則之。


  以人之生本乎仁。仁之德無不全也。而智成之。即陰陽之道也。顯仁藏智。智在仁中。即扶陽抑陰之道也。


  此義則本于洛書。洛書顯五而藏十非無十也。


  四正四偶。所合皆十。即所謂藏也。藏之于內。而獨顯五。以明立極之義。實為天地微妙之道所見者也。


  天地之功。見于生成皆仁德也。不見其智。而功莫與大。


  此即能藏其智以成其用也。


  人若忘乎此義。不顯其仁而用智焉。是悖天逆道。無不敗矣。尚何成哉。


  故洛書用五之義至深切矣。


  洛書明變化之例。示生化之用。其所包者廣。此略舉其大者耳。要將河圖之象數。與之一一對參。而求其變化之跡。則可漸悟天地生物之則。聖人易教之心矣夫。


  河洛大旨---復聖講述


  河圖負于龍馬。洛書呈于元龜。以其所出見在河洛也,故名河圖、洛書;


  圖之出雖以馬龜。象之徵則符運數。蓋天地自然之象。顯于物者也;既出見于物。得聖人解之。以造成人文之始。而易象乃具;


  是河洛二圖者,天地之文顯于物。而用于人者也;


  唯天地之神。能自成之,唯物顯之;唯人用之;蓋合天地人物四者之靈,而後見其功;成其名,以廣其德,著其道,其為物豈可輕言哉?


  觀易象之所本,六經之所仿;百度之所製,一切政教之所創。其為人文之袓,文化之源,固無他物可與方矣!


  圖書之象簡,而包舉天地之間,生成之德,變化之道;


  盡氣數之妙,示形神之全;固以一而賅萬,中而立極,有同易道者矣!


  其所明用,在順自然之序;而推其不息之功,在本生化之原;而溯其不二之道,猶天地之覆載,人物之生育;而莫外于至一至中之極者也。然考其用之大例,有數則焉:


  (一)河圖者;明位之用,位無動也;洛書者,明時之用,時有變也;


  河圖立天地之極,而見其体,是明位不動,有其生成之序也;


  洛書列天地之序,而著其變;是明時之時遷,有其復之情之也。


  二者大例,一体一用;一守中而立極,一循行而不窮;是天地生成始終,道德氣數往復遷變,可見可微者也。


  (一)河圖者;明天地之生成也;洛書者,明萬物之變化也;


  河圖自陰陽二氣之生成,而五行出;洛書自五方之推遷,而九宮見。


  五行為萬物之本,數簡而位定;九宮為萬物之變,數繁而行周;此生化由簡而繁,氣數由正而變之例;


  故河圖之數,自一至十,不离五行,而成生成之母;洛書之數,自一至九,化分無盡,而明往復之理;


  其例如:一六之水,則化為一與六之北,與西北二宮;四九之金,則變為九與四之南,與東南二宮;餘數皆然,雖水火之數不易而位移,火金之數互易而位改;在河圖可名為水火金木,在洛書則稱為四正四偶各宮;


  正猶易之兩儀,一變為四象,再化為八卦;其數已由合而分,其物亦由寡而眾;此天地生化自然之例,而易之所以為易也,若執河圖以釋洛書,則將滯而不通矣!


  (一)河圖者:以數紀二五之本質;洛書者,以數名九宮之循環。河圖不動而自生成,


  洛書以動而形變化;


  河圖象天地初奠,物類自生之時;洛書象萬有具陳。氣數並行之例;


  其合于易,則圖如伏羲之卦,定位明序,而立其極;書如文王之卦,變化錯綜,而推其用;二者各有其所象,亦不外造化自然之理數;


  可徵于物,可驗于形,可候于時令;可證于天地之文,可通于人物之生變遷者也;


  故河圖之象,不易而易,如天地之道也;洛書之象,易而不易,如天地之德也;就河圖推而上之,可明天地之自始;就洛書推而化之,可知萬物之將來;


  而天道以明,人道以建,天人以達,性命斯順;氣數不乖,行止斯定;此易之所以立教,為象天道以定人道者也。


  夫河圖之數變,而洛書之象以成;其屬于天道者,萬物生化自然之象也;屬于人道者,則扶陽抑陰;中極不動,顯仁藏用,中和以成之義也。


  蓋天道遠,人道邇;天道精微,聖人則之;人道明易,眾人能之;必以人道為言,而後眾人可通天道也;


  河圖之屬天道者多,洛書則寓人道;以後天之世,唯以人道為急務也;


  然人生自天命,人道出于天道;非天道之外有人道,乃天道之見于人事,而宜取法者;故名之人道,明人之所當由者也。


  道路也;由之則可行;人生猶行路也,由道則全其生;大則治平之功,小則孝弟之事;遠則聖賢之德,近則日用之常;皆必由是而達焉。此人道之所以為重,而次于天道,以先于天道者也。


  洛書之象,由河圖而變;即由先天而為後天,亦即由天道而入人道;此可徵之于其數也。


  五行云者,非僅指水火木金土也,凡物與事之同列而有五者,皆是;亦如兩儀也;故在時,有春夏秋冬四季也;在地,有東南西北中央也;在人,有心肝脾肺賢也;在味,以酸鹹辛苦甘也;在音,有宮商角徵羽也;在德,有仁義禮智信也;在倫,有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也;其類正多,要皆五行也。


  行者,言其周流往復循環而行,不相害也;故一年四時象之,年以四時成歲,而土旺于四季;


  如河圖以水火木金定四方,而以五十之土立中極也;至洛書則方之四者變八,中之五者終不移;


  則可知天道之行,有化少為眾,變合為分之例;而中極不易也。去其十者,抑陰而扶陽也,顯仁而藏用也;此即人道所始仿也。


  人之于生,有德業焉,有事功焉;不得徒生也。故天命之性以成其德,仁是也;天賦之知以立其功,智是也;


  人之以仁成性,則道成而生全;以智立功,則事成而名貴;


  二者人之所以為人也,然必顯其一;而藏其一,以合乎洛書之象,而契乎天地之德;若不能顯仁藏智,則有功無德,失主之本;


  若不顯仁而徒用智,則反未為本;离性日遠,去道日甚;不獨無以全生,必反因以賈禍;


  蓋智者,用也,末也,必有本体為之先焉;失其仁而唯智是尚,是舍本逐末,失體求用;無根之花,無源之泉,何以自全而成用哉。


  用者,言有所用也;有所主宰而後成其用也,非獨用可成功者;


  故顯仁藏用,示天地之道;必先立德,明人道之本;必先脩已,其與中極不易之義;


  為易教並重者也。仁之德,即生成也;天地以生成為本,故人以仁為先;


  仁、人也;有仁斯有生,安有忘其仁,而能生者?即安有忘其生,而能致用也?故用者,為仁用也;為用以成其仁也。


  分言之,則有諸德之名;約言之,即仁也;用之屬智,亦為仁也;苟無仁,何以名其智哉?譬如其生且不省者,焉得為智?此夫子有予智不能中庸之歎也!


  河洛二圖所重,在變化之例;洛書者,河圖之變;河圖者,天地之變;


  河圖以二氣之變,而五行出;洛書則五行之變,而九宮分;此易見者也。其中微妙難知者,則五行之數,本二氣之數;


  而九宮之數,即五行之數;推之則萬物之數,莫非九宮之數,亦莫非五行之數,二氣之數也,


  溯而上之,則九而五而二,歸于太極之一;推而下之,則五而九,至于萬物,以達無窮;一本而萬殊,萬殊歸于一本;


  如布之經緯,網之綱目;其為數殊,為絲一也;故自太極以至無窮,為數雖殊,為氣無二;而數之殊者,非殊數也;


  數之自加減乘除也。故數殊而不殊,雖由萬物至于無窮,仍不外此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之數;不過有其分合變化而已。


  故數之殊者,數自殊之;非數外有數,則由氣之不二也;


  因氣不离陰陽,雖有錯綜生化之殊,仍不失其為陰陽;故氣無殊,數無殊;數以紀氣,氣之所至則數成,數之所見則氣達,氣數無殊用也;


  河洛者,明氣數之用,示天地萬物之始終也;果明其變例,則天下之氣數;皆可推而知之;以其用因變而後見也。


  設無所變。即無所用;果無變無用,天地已歸澌滅;更何河洛之圖存哉?


  唯其變多則用神,用神則天地無極;人物無盡,莫不在氣數之中;即莫能出此圖象之外,而後河洛二圖,乃為人之所必明,世之所必重者矣!


  河圖與洛書異同之處,即氣數變之跡,與天地萬物生化之例;其所列雖僅此九宮之位,五行之名;而其類推,可至無盡;欲明其變,可就易象證之也;


  所須知者,河洛之變何自來?其氣數分合何所本?此則求明天地生成之序,人物生化之數,所必留意者也;茲試論之:


  洛書之數,因河圖而來;即萬物之生化,本天地五行所出;如五行生自二氣,即天地也;已見河圖。而九宮變自五行,即五方金木火水土也,


  則見洛書;而九宮云者,非言九物,或九事也;以數盡于九,九宮足以包數之全;天下之物,盡在九數中,則莫逃乎九宮之外;


  故九宮者,萬物萬事之所隸屬,而萬數之所循環者也。


  無論生化之無盡,所推所衍,莫不盡于九數之中;由九而內則返于一,由九而外,則推至無量數;數雖無量,仍不外此九也;


  乾之用九,已盡天下生生之道;而大衍之用四十九,已極天下往來之數;


  其曰:大衍者,由中數之五,而十倍之也;衍者、推衍者:推其數之所至,而足以包舉一切數;故曰:大衍。


  以數之老陽在九,老陰在六;六九五十四,去中五,而得四十九;


  即大衍之用,此亦河圖洛書所有之數也;以其數之重在變也,則河圖之象變為洛書,所始在金火互易位也;


  以金之九,為先天數;若已變,則屬火;离代乾用,离為火;而乾為金,故其位隨乾离而易;此易見者也。其間尚含深意,即以數之成,乃因氣之行;氣之行也,非置于一方而不動,必周流八方而無息;以位言之,則河圖之火與水對,金與木對;


  數隨五行之氣,而定其方,無所易也;若以時言之,則洛書北方之一,與東方之三,一屬太陽,一屬少陽;


  而後南方易以九,西方易以七;亦一太陽,一少陽;其位互易,而後正對;以其氣之既行,不復如河圖之初生也。


  河圖之氣,以陽生陰,以陰繼陽;故陽老于西方之九,而陰四繼之;陰老于北方之六,而陽一承之。陰陽互根于定位,而相得以合,而生成之功乃見,此其以氣之初生為象也;


  若在洛書,則陰陽已分,二氣環行;行者有序,太少必對;是以北方之一,南方之九;一始一終,皆太陽;東方之三,西方之七;一生一成,皆少陽也;


  陰氣亦然,東北之八,西南之二,皆少陰;西北之六,東南之四,皆少陰;兩兩相當,以周行于八方;而成一陰一陽之道,遂不可不易其南西金火之位也。


  此例可以一歲證之,春與秋對,冬與夏對;一寒一暑,相當其令;而一歲之氣,周而復始,如環無端,此其用之可明者也。


  故洛書之象,象後天已定之氣數;陰陽迭興,數位周流;以成其往來不息之德,不獨歲令然也;即一人之生,一日之晝夜;無不如是,皆以循環為率;此即洛書以明變化之用為象者也。


  且數之既變,有數例焉;陽之合陽,則反為陰;陰之合陽,則化為陽;故二陽相遇,則成陽中陰;二陰相遇,亦為陰中陽;


  此在太少之外,更有陰陽也。是一與九對而成十,則九為陽。一為陽之陰;


  三與七對亦成十,則三為陽,七為陽之陰;陰數亦然。故四隅陰數,東北西南為陽,相對為陰;


  其所以然者,合則變,分則化也;後天之數多雜,無純陽純陰之物。以其不能生化也。


  洛書之數,參伍錯綜,各有其分合之用;故變化無盡,不獨火金之易;即二八之易位,亦其例也;


  天地生成,全依此陰陽之摩盪;而後萬物生化。世界悠久,以迄無窮,此所謂造化之機也。其行也,則以往來為則,循環不已,以成其生生不盡之功;


  即至誠無息之德也。故氣之陽者陰之,陰者陽之;天者下之,地者上之;左者右之,右者左之;相互以生,相交以成;不獨金火之互換也;


  故東南西北,四方之序;不似河圖,自一至九,九宮之數;不同五行,而後見後天之道,明世間之數。


  如河圖始于北,而洛書首東;河圖陰逆陽順,以一系行;洛書均分二系以往復,此皆二者同異,可資考證者也;


  蓋先天之象,由無入有;其始生也,因氣之動;後天則已生成之後,萬物隨之生化;


  氣之流行不息,數以變化不窮;其所以異者,皆自氣合之;而氣者,內徵于道,即理也;外徵于象,即數也;理數之間,不可過求其跡,以有神也;


  神御其用,故天地有主宰之數不易;而神不可測,以其微也;是陰陽之事,不可實之以物也。唯神通之,氣感之;固聖智之事也。


  以易言之,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,言非易明也;而氣數之常變,吉凶生焉,禍福降焉,則盡人所當知也。


  故逢其合,適其宜;去其逆,塞其空;為趨吉凶之道,不可不講;此數雖止于九,而用可千萬;物雖止于五,而道將無窮;


  如水之數,遇金而旺,遇火而尊,遇木而退;遇土而死;其道有窮通也;他行皆然;以數合之而自卜之,則吉凶無遁情,禍福有定數;不必求之人也。是故數之為用,


  合道明生者也;知數知生,順數順道;其所指者義精意切,惜乎人之不講,而不明聖人立教之旨,斯可慨矣!


  宗聖講述------曾子


  古時象數,悉本河圖、洛書,是為易象之源。河圖負于龍馬,洛書呈于文龜;皆天地自然之象數,而聖人則之以演易;


  蓋所由來者遠矣!在天成象,在地成文,天地之象數,即由天地自呈于人前;神道之感應,為人道所昭彰;


  固上世常見之事。以地天猶通,神人時契;人習于道,無不通神;則神亦降其靈,資人以智,發人以道,非可異也;故圖書出,而人文以創;


  天地之道見,而人道以明;人之有文化教育,皆始于天地自然之象數文章;雖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;而溯源探本,則有所自矣!


  故圖書者,易象之袓;欲明易象,必明圖書;如木本水源,不得其故;則枝流莫可究詰,是以夫子曰:「五十學易」,言由圖書以窮象數也。天五地十,五十為天地中心;


  天之道由此見,人道由此立。故五十為圖書之中數,猶易之太極也;太極在數曰一,在位曰中;在性曰至善,在氣曰純陽;為無始之始,萬有之宗;老氏之天下之母,即指此也;而其大包無外,廣盡萬類;故屬天地之中,亦天地所自成也。


  數雖自一至九,而其宗則五與十;五十分列,則乾坤定位;五十合用,則大衍成形;故曰五曰十,或五十,皆數之本体,其化則用也;


  乾用九,坤用六,九六為乾坤之用;乾數極于九九,坤數包于六六;


  人之數七,艮也;其數盡于七七,此大衍之用四十九,指人道也;天地之道,由人而明;天地之數,由人而用;故大衍之數,以七七為用;而天地之數在其中矣。合則成用,分則為位;交錯則變化生,乘除則盈虛見;而其本始,莫外乎圖書之數也。


  河圖、洛書之象數,為自然象數;易之象數,則本圖書而推其變化之象數也;易與圖書有同異;但天地象數,終不外圖書所有者;


  至其變化,雖推之無盡,仍不能有違于圖書之例;則由天地生成之數定,不可越也;自上而下,則二五賦形,而萬物以生;自下而上,則萬有歸一;由形返神;


  故圖書之數始一終九,五十在中;而二氣五行備具。其化生萬物,則以用言;以二五互交,推演為數;所謂二五搆精是也。


  故其數陽五陰五,陽以順行,陰以逆行;相交以生,相克以變;而孤陰獨陽,則不生不變;


  易以乾坤交用,坎离相制;以成生克,而形變化;由數之用言,則陽者,一三七九順行,始一終九,其位在西;陰者,四二八六逆行,始四終六,其位始于西北;


  陽以九終交陰六,故陽數用九;陰數用六,九六相終始循環以生成變化;而五十主于中央,為天地中極;萬物樞紐。


  此圖書象數之大概,即為易所本者;乾之用九,坤之用六;即準河圖之陰陽數也。


  觀河圖所列之數,作為環形;則一三七九,由北而東而南而西;而四二八六,則自西北而西南而東南而東北;亦環而終始,唯五十在中焉。


  洛書亦然,不過其用有異,由方圓不同也;由北之一,東之三,則以接西之七,南之九,皆陽數也;其陰數,則西北六,東北八,西南二,東南四;亦由東南之四,西南之二,接東北之八,西北之六,相環以終始,正如河圖;而五在中焉,


  其不同者,圖屬先天,書屬後天;一体一用,一位一成,一位一時。


  故洛書之數,以相交而行;而河圖則相貫也。洛書之位,以東南與西北易數,而河圖則順逆依序也。


  孚佑帝君疏述


  河圖之數,本于天地生成之象;蓋自無入有,首為太極;一氣既動,兩儀以分;兩氣相盪,五行以具;


  故河圖象之,其數自一至十;分為陰陽,陽奇陰偶,各得其半;而生化之本,必基于二氣之和;五行之分,即由于陰陽之變;其生化也,以一陰一陽相合而成;


  乃于是數中,以陰合陽,以陽合陰;天生則地成之,地生則天成之;故一至五為生數,六至十為成數;生成二數,各居陰陽之半;


  如將籌比算之,自左設陽籌,右之陰籌;則左數為一三五七九,右數為二四六八十,左右各半也;更將其配合之,為左設生數,右設成數;則左為一二三四五,右為六七八九十,亦各半也;皆以相得而合,而後有物生焉。


  故自左之一陽,合右之六陰,而水生成;左之三陽,合右之八陰,而木生成;自右之二陰,合左之七陽,而火生成;自右之四陰,合左之九陽,而金生成;更餘陽之五,合陰之十,而土生成,此為五行生成之次序也。


  其生與成,恰為相當之位;故其數相得,如一居左首,六居右首;


  故恰相得,猶子與午對也;是為配偶之定例也。因其位相當,而數相得;始有合,而見其生成之功;


  此一六居北,二七居南;三八居東,四九居西;五十居中,以既合而後同居;亦如人之夫婦也。故其位之相配以次,數之相得以序;


  雖有一二之殊,卻非父子,而為兄弟,不得視為水生火也。


  然五行之數,亦為二氣之量數;如一六為水生成數,亦即水之量數;以陽一陰六,為其分也。其所差五數者,係以五之前為生數,即生氣;


  其氣能生不主成,而成氣必自五以下;猶之日與夜也,非至日落,不得為夜;以生氣未盡,不見成氣;


  故一必與六合,不能與二三四五合也;一六既合,其次則屬二與七;二為陰,七為陽;二屬生,七屬成;陽多陰少,乃為火之成分;亦如水之一六合也,以下皆同。


  蓋五行之數字,包括數義;一示陰陽之成分,一示生成之先後次序,一示五行之量數,一示二氣之分合總數,一示二五之化成原數也;


  其義甚廣,而無不相通;實天地間至數,不得移易者也;如天一地二,謂之為陽陰次序可,謂之為天地氣分量數亦可;


  論五行生成,則次序也;論五行成分,則量數也;論生成次序,兼示陰陽量數;而以紀二五之精氣所行,與天地之形氣所積,莫不一致。


  故河圖總數五十五,即由一六、二七、三八、四九、五十、相加之積;其屬天者二十五,即陽數之積;為最清輕之神,故居上而名天;


  其屬地者三十,即陰數之積;為重濁之精氣,故居下而名地;其實一陰一陽耳。其所間所差者五,此為元氣之未化者,雖在天地之中,卻非五十五數之內;


  蓋可以名而無名,可以數而無數;故為中氣,即陰陽之間所差之數,然先天初見生化,無序可紀,無量可數;有差而無差,有積而無積;蓋以陽陰之異,祇在動靜之間;


  原同一氣,因其動靜,而後有始數可知;然未遽定也,必待五行次第生成;五十五數確定之後,始知其屬天者幾,屬地者幾;不可以後天之數。名先天之氣。


  先天祇一團渾然之氣,分之為二;始為兩儀,然無量可數也;其為量者,乃五行生成之後,因而量之,始有其名;


  當初生之時,祇宜名曰:一陰一陽之化合;一、一也,六、亦一也;二、一也,七、亦一也;


  推之二十五與三十,初無異量,皆屬同氣;不過既分已久,生成已見;其氣已化,其行漸成;而後前之一中,變為有數可紀,有量可量;


  如一六既成水,始有水成分可言;蓋以陰陽之偏,遂生差異之數;如冷與熱,升降異也,輕與重,上下殊也;


  于是有量有數,可以別其為何物;而物則因之更生他物,氣亦因之更化異氣,此後天數有一定者也。


  要知先天後天之分,本無多異;異者一有定,一無定;一有名有形,有象有數,故有定;一無名無形,無象無數,故無定;


  而介乎先後天之間,為初見生化之跡者;則可有可無之間,或定或否之類也;其象數,以上言之,先天也;以下言之,後天也;


  故其象數可量而不可量,可紀而不可紀;此以在上下之中,有無之界;如數之一,如位之中,如物之極是也。


  河圖之數亦如是,其數屬後天之始,其象屬初生之物;其氣仍純,其數仍簡,乃能為一切之母;故天地數止于十,而積之成五十五;其中之五十二數,即代示五十全數;而最中之五,即代示先天之中氣;


  先天中氣,本無五名;而名之五者,即由後天之五也;後天之五,亦主眾物,居中央,與先天同;故以其名先天之中氣。且因天地各五數,其積之差亦五,而生成之中數亦為五,天地之中心亦為五;故五者先後天之中位,亦先後天之中極;五為至中數,


  由其序言之,命曰一;由其量言之,命曰五;由其位言之,命曰極;由其方言之,命曰中;皆此數也。


  故五者賅先後天之氣數,而獨立于其中者;且通先天中氣,立後天中極;謂之先天可,謂之後天亦可;以在後天直名曰土,實則土應有三個五;


  今僅曰中五者,即暗指先天之中氣矣!先天中氣,本無可名,無定居,無定方,無定形,無定數;而以五名之,以土位之,則以後天為主也,然此中氣,先後天同,而舉土亦可以代示中氣;因在後天五行,皆依于土而後成形;若無土,即無水火木金之質可見;


  是五行必賴土以成物,亦猶人物必賴中氣以為生;其義同也。


  如河圖中五,視為後天之數,則屬五行土之生數;若視為先天之氣,則屬中極之氣;故由河圖一變為洛書,僅留此中五不移;由河洛一變為八卦,則連此中五亦隱;所謂:「易無體」,即隱此中五;而將土之成數,暗附于四方,與洛書同;此皆示中極之地,為先後天中氣所在;而先後天所以變,而不离其宗;生化,而不失其本;皆賴有此中五也。


  故天地之差止五,而大衍與天地之積之差亦五;此五彼五,與先天之中氣,後天土之生數,皆二而一也;


  能通而一之,始能明生化之源,造化之機;天人之道,道器之途;莫不豁然貫通焉!夫子講義,特提出此五,以為讀者告,其旨至深切矣!


  先天之氣,無形無名,因其動靜而後生成五行;故生之數五,成之數五,合為十;


  猶先天之一也。先天之一分為十,又分為陰陽各半;更由其生成次序,分為生成各半;故生之初為一屬陽,其次為二屬陰;其次為三為四為五,以奇偶而分屬陰陽;皆生之數也,然生者初見之氣,必賴成者而後成物;


  故初成者六,屬地陰;其次七,屬陽;其次八九十,亦以奇偶而分陰陽,其次序恰與生數相得;故一與六合,二與七合,三與八合,四與九合,五與十合;


  而其生或成,亦以陰陽各得其一為序;故一六為水,則陽生而陰成之;二七為火,則陰生而陽成;其下木金亦然。至五與十,又屬陽生陰成;


  則陽占生者多之,陰居成者眾;以此為後天生化之大則,即必先陽而後陰也。


  此生成之次序共五,而陰陽不等,其意實為深微;果將此中數提出,而不與四方之數並列,則陰陽始平。


  土雖為五行之一,且居生成之終;卻能獨承先天之氣,而為後天之根;其兼備五行之數,合陰陽之德者,實有自也;


  故自五行生成之後,其數已定,其量始明;而其為二氣之差,亦恰此五;因其兼備先後天之氣,而包含陰陽之德;恆能齊所不齊,足所不足;而在後天之五,等于先天之元氣;


  作陰陽之中樞,物所資生,人所資育,初無限量;故在河洛之象,獨以之置于中央,而不與他數並列。


  且陰逆陽順之序,他數皆易其次,獨中五之次不移;明其為後天之極,即先天之精也;


  以數量言,屬後天者,本有多寡之殊,輕重之別;在先天則無殊無別,以皆一氣也;


  後天之異,而必求其同,則亦唯此五是賴;其所差者亦恰是此五數,果欲齊其不齊,足其未足,亦唯以此劑之;


  此由後天觀測者也,苟明乎五行生成,原由二氣之有多寡輕重;若其無也,則所生同一物矣!故所生之異,在乎數之不同;而其不同,即所差之五;#六


  如以此中五調劑之,固可齊一;此係後天之例。以一陰一陽,而後為道。


  故河洛之後,變為大衍;其數始齊,若在河圖,猶陽少陰多;變為洛書,則陰少陽多;皆不齊。待易大衍,截長補短,而成各半之數;


  然大衍與河洛所差,亦皆此五數;以其恰合于中數,為陰陽之樞;故少則可加之。多則可減之;以歸于齊一。若其他數,則不得加減之也;


  河圖之數,原象也;洛書之數,變象也;大衍之數,例象也;言為後天生化之例,包含天地之數,而得陰陽之平者也;


  故日:大衍。衍者,演也;與古道字術近,即一陰一陽之謂道,由此而演其用,以明生化之例耳;故齊者,人齊之;演者,人演之;以便于推算耳。如曆之制閏,與歲月相齊也。


  且大衍之數雖五十,而用則四十九;此中妙義,亦多未知;蓋本于象也。五十之象,


  雖陰陽各半;而其中一數,為二者共有;亦中數也。


  故用數止四十九,以陰陽分別數之,則各得二十五;若合數之,則各止二十四又半;故其用祇宜于合,不宜于分;苟分用時,則當更減去一數;即中數之一。而各二十四,于是陰陽之數始平均;


  若一歲之月十二,氣侯二十四;以合日之行度,而月之三旬,有晦朔望上下弦,亦見月光者,止二十四日;上半月十二日,下半月十二日;為得日照時,餘日則無光;是陽之合于陰,亦止二十四,與陽之度數同;


  雖河圖象陰陽之數,共五十五;而至大衍之用,僅四十九;及其分用時,則止四十八;此由先天易為後天數之差也。


  其差者,因欲齊其不齊,足其未足;故恆截長補短,以劑于平;此後天之數,以平為歸;而陰必後陽,天必包地;日必先月,女必順男;此皆後天一陰一陽之道,由河圖變易而來者。


  河洛之數,則異乎是;天地之數不齊,陰陽之象各異;為其初化,各物未具;數量猶混,不如後天之朗然若定;規然不移者也。


  故在河圖之時,一六同級,二七等觀;三八如鄰,四九若親;五十為偶,皆自相得;不多不少,而以成其五行也;


  若既生成五行,次序已明,數量以定;始得其所差,而辨其數;再因其中數,而求其齊;于後天陰陽之道始明,生化之機乃定;


  故自河圖一變為洛書,再變為大衍;其數同而不同,與自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變易,其例正同;八卦定而後後天之象見,大衍用而後後天之數明;


  本末始終,各有所紀;通而一之,推而化之;則數不盡數,象不盡象;是在精研其自來,而貫澈其有無耳。


  至于五行之生成,與夫先天元氣之初化;何以如是生成?及天地之數,何以分生與成。是皆造化之階,為自無入有經歷之級;


  其理微,其義深;初非一二言所可盡,茲就大略言之:夫先天之氣,光明純潔,密緻剛健;凝然不動,晶然透澈;本無可名,無可形;


  乃因含有熱性,溫氣氤氳,光流渾圓;以成其動,動則氣搖;先熱乃布,布則氣分;于是渾圓者漸漸變化,光明者漸漸暗然;此由動而生變,即由一而成兩之機也。


  故無極而太極,直一氣之轉移;動則有靜,陰陽始分;陰為陽化,陽為陰復;二者相施,兩儀乃判;其始判也,一陰一陽,猶甚純簡;以旋迴之故,交合乃成;故陰陽漸离,其氣時接;此則四象之漸成也。


  其太陽太陰,全然兩儀之象,是為水火之生;太者,言其大也;


  然非純陰陽也,以各得其多者為名;故水為天生地成,火為地生天成;斯為兩儀之後,四象之初;太陰太陽之所象也。


  繼之者,則少陽少陰,亦出于兩儀;而其所得者少,所成者弱,是為木與金;此木亦天生地成,金亦地生天成;四者既具,生成之氣未盡,于是土乃成焉。


  故土者、生成之末,而備兩儀之精;全後天之象;接先天之氣;此其生成之序也。


  然亦非如此簡單者,蓋氣盪無停,精流不見;生機既啟,成數斯應;


  天生于上,地乃應之;地生于下,天乃應之,以兩儀初分,力足精強;行走至速,各含生機;均有成德,此生彼成;


  如電與雷,不差毫黍;其分之為氣者十,生成各半,以與陰陽奇偶,相見而合;故水之生于陽也。而陰成之。火之生于陰也,而陽成之,其所應至捷也;


  然陽者,所生必陰;陰者,所生必陽,陽者下,而陰者上;陰者熱,而陽者涼;皆以動而變,得其反也。


  故天動生水而流于地,地乃成之;地動生火而炎于天,天乃成之;皆氣變自然而合,初無為之序,而自成序也;


  水火既生,其氣已弱;故木為陽之微,金為陰之微;氣自至焉。生成既眾,強弱皆見;精復其始,德返于初;于是土乃生成,而得氣獨全,以其值氣之復也。


  土生于天,成于地;與先天初生同,而土質厚德凝,為後天萬有之本;其氣全,其數中;此五行所獨有者,亦萬物所同母。


  故其用周于天地,利于四行;雖在生成之終,卻居後天之首;乃位中央而數中極。


  此其生化之妙,有非人之所能知;而後天生化無窮,莫不本于此土者;其得氣固不同也。先天生化之序,至土而止;


  而後生化之功,自土而成;是為先後始終之樞,恰當道器上下之紐;其為此世界之所貴者,自過于一切矣!


  故先後天之生化次序,均不同也;而皆以土為貫通之機,舍土則不獨後天之生化不成;既先天之生成,亦無由竟其用;


  故言後天與先天同異,必自土溯其根源;此天地萬物,莫不依土而後生存變化也。


  五行之氣,水本太陰,而根于陽;火本太陽,而根于陰;以所生之屬與所成異也。


  故水火木金,皆陰体陽用,陽体陰用;唯土則兼陰陽体用,以得氣全也;


  氣始動為陽生陰,既復則仍返于陽;氣之初行,為陰隨陽,既定則仍抱于陰;


  土之生成數,雖有陰陽,而五則備二氣;十又五之倍,亦陽之所用;故其体用兼二氣,以為後天之母;四氣之長,五行雖分,莫不依土而生變化;是土者,直二氣之精,五行之本,萬物之源也;


  按之易卦,以艮為土,故曰:「成始成終」。


  以居先天生成之終,為後天生化之始;在後天卦位,艮與坤對,


  在連山易序,艮為首位,即洛書之象;二八易位,亦以艮坤相易,以明後天之土;代地之用,為生化之本也。


  夫艮卦屬土,而異于坤之地也;乃能代坤之用,履地之位;其因氣之異,德之充也;在先天艮為山象,居西北隅;在後天則移東北,與坤對位,而其原位為乾所居;明後天之土,即先天之坤;


  足與天同功,與地同德;此連山易所以推為首也。後天之艮,當坎震之交,明生化之源;其成萬物終始者,即以其能代地而配天也;故艮在後天,非僅山之象,實土之總名也。


  既以山言,亦對海洋而論;以出海面也。故其代地之德,多見于陸,而其象係大陸也。


  因地之用,有陸水之別;而土之德,則見于陸;即水亦陸所載所防,而後成其用也;


  故五行之水,受制于土;而八卦之坎,與艮連居;其義至深切矣。


  土之在後天,實為一切主;無論何物,莫不因地以為生化;即空中之氣,亦附于地面而後殖;其他有形之物無論矣!


  凡生在天地間者,無能离土以存以變;不獨人物之生也,即植物等或無生之物,亦必賴土以存以變;此可以見土之德,為造化之本源所寄,亦即氣數之根株所在;故土之數五,實為萬數之基;


  而足通天地之用,為人物之權衡;是五者,等于一;言其用廣,而能通一切數也;在河圖證之,一六居北,二七居南,三八在東,四九在西,五十處中;四方之數,均仰中央,而其差皆此五;已可見此中數所寓,即中氣所存。


  又以陰陽順逆言之,一三七九,由北而西;四二八六,由西反北;兩者循環,以相終始;五獨居中,以運其樞,不隨之移易;


  十以二五,亦同在中;皆氣之妙用,數之妙合也;故陰數皆逆,而十不動;由先天之本序言,則二四六八應為次,今以行之逆,故變四為首,六為終;


  六者為陰數始終之數,在成數為始,在用數為終;陽始一終九,陰始四終六;展轉相合,皆為五;亦即中數所寄,中氣所存也。一四同行,至九六相交;莫非五數,以明中氣之無不通也。


  五行之數,固如上述;先天後天各殊,即其方位,亦有此異;當五行之初見于數也,雖有南北東西之分,實則所指屬虛空之象;


  如以中國論,自當北為水,南為火,木居東,金居西,而土在中央;若合天下言之,則有不然;


  蓋赤道南,則反其寒熱方位矣!此理原易明,蓋所云方位者,為其氣之所宜也;今以土為本,土之所在,當以大陸屬之;


  則凡赤道以北,大陸為多,而南則少;故當以北溫帶為中央,而順是以次南北焉;若果赤道南之大陸,則正與北反;即宜以南之北,當北之南,而反其五行之位。


  蓋河圖五行,本無定方,僅有定位;上火下水,左木右金;若在北溫帶,則下為北,上為南;若移南溫帶,則下為南,上為北;


  此固就所居地而定,不過水與火對,金與木配,乃不易耳;


  更推言之,水雖居北,而中國北方皆陸;火雖在南,而中國南方多水;東方亦為水居,西方則多高地;是即按之吾國,亦難以物質求之;


  況水雖屬陰,而根于陽;火雖屬陽,而根于陰;是寒熱亦未盡水火之体用。


  木在山多,金出水內;東海無森林之地,西陲少金石之丱;則東西以配木金,亦非一定之理;故五方云者,乃就氣而言;


  就先天之氣言,與一歲所合同;初非一一按之實物也。


  不然,春溫秋涼,冬寒夏熱,皆氣之變耳;物或隨之或否,不得以物執其說也;然若謂此言無定,而不信五行之說,則不可,蓋五行正同于二氣,無地無時不見之,其分別亦至明晰;


  如水之流下,火之炎上,與春夏之溫熱,秋冬之涼寒,皆一定不移者。雖至何地何時,仍可驗者;故其分別,得氣之殊,成象之異;實有至理,毫無可疑,不過學者宜會通其意,勿泥其辭;


  貫徹其精,勿執其表;則天地之大,日月之明;山川之遙,草木之庶;無不可候其氣數,而得其類別也。


  故言五行,重在其生化之功,而探研生克之理;以求其象數,通乎天道耳。近世科學漸已近于是理之討論,果假以時日,讀吾中土之書,精以求精,自有會歸一途之日;


  蓋五行之說,乃古人探本生化之源;格物致知,窮理盡性;通天地鬼神之道,立人生脩養之方;順吉凶禍福之常,為日用起居之則;固與科學之義同,初非惝況無據之談,迷离莫詰之論;


  故中國一切文物制度,無不準是而成;人倫綱紀,世道規範;以及醫卜之技,言行之箴;政教所成,禮法所制;初無不由是而出,所謂規法是也。


  如天文之軌度,地理之紀程;各有規矩方圓,以應乎二五氣數;故欲深通古時文化,必先自易探索;而易之仿始河洛圖書,以準天地之道,明鬼神之德;其精義入神,初非言文所盡;今所論者,尚其大略耳;望世之讀者,更由是以深求之;庶乎有通于古,有造于今;而不獨中國文化之得傳,無負聖人之教矣!


  又曰:天地之間,萬物並生;而所憑者,多在地土;則以土為後天生化之母,備五行之氣,而為兩儀之所合化也;


  其德全而用宏,居中而運眾;雖天之高,星辰之遠;日月之明,風雨之降;寒暑之往復,關于天時氣候者,若不在地;而莫不自地見其用也。


  地者,萬物之中樞;為一切氣數之機衡,生變之爐冶;而人亦隨之生長死沒,至于無窮;故後天之土,雖居五行之末,實策生化之源;


  而本數則五,故其用亦五;以五應天,則天數成,此十干之為二五也;以五應時,則時令備,此歲序之分為五時也。


  在地則有五方,在人則有五臟;在行則有五德,在聲則有五音;在色則有五色,在味則有五味;凡由天地人物生化之物,接觸之事;莫不以五類別之。


  則以氣之所成,數之所至,莫不本于土,而同為五行之象也;五行云者,言氣之運行無息,而有度也;故五行之位定。而方無定;


  言五者氣自消長,不居一方,而其本位則不易也。如水流下,火炎上,其不變也;若以其所在言,則無定;如水可居山之高原,火可入地之洞穴;其所異者,水不能炎上,火不能流下,以非其性也。


  故五方之地,恆隨土而定,初非必南火而北水也;且方位者,本天空而言;以皆氣也,不可以形論;故天空之氣,流行不息,而五行隨之。


  如人身之氣也。人身雖以五臟配五行,心居上而賢居下,肝居左而肺居右,脾在中央;一如河圖之位,但考其實非定也;


  蓋所配者氣之流行,用之主管,非謂物質之偏處一方,不相涉也;故一身之中,氣血周流,無處不至;則五藏之氣,循環全体,無部不連;故曰五行,而不曰五物;正以其運行不定方,非物之可擬也。


  其歲時聲色等,雖分五類,恆有兼体;氣之所至,體用見焉;故五行之名,亦大略耳;


  按之佛經,則為四大;地水火風,分屬一体;其象同于易之四正。而地當土,風當木,合之水火,似少金位;


  然風亦作氣解,與乾金同德;且佛以金剛為佛体,而西方為佛土;是其以金為至堅至淨,非色非空,正與純陽之乾同象;則四大之外。仍有金也。合之中國河圖之象,易卦之位,小異大同;


  此可以廣五行之解,而證五位之說也;蓋佛生印度,未聞中國之學;而言若是,足見五行之分類,實造化自然生成,非古人為之名也;故五行之說,通于一切,而其德用,尤推于無窮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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